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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2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
日前,山西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2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现将2起案件公开曝光如下。
1.方山县委原书记李少杰违纪违法案。2006年至2012年,李少杰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2007年至2012年,违反廉洁纪律,收送礼金;2013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2018年7月,李少杰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运城市纪委原常务副书记毋昆峰违纪违法案。2013年12月,毋昆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让下级单位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2008年至2016年,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为谋取人事利益,收受、给予他人财物;2006年至2008年,违反廉洁纪律,向他人赠送购物卡;2007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解决工作经费为由乱摊派。2018年7月,毋昆峰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取消正处级退休待遇,按照副科级确定退休待遇,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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