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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统计局发布《2017年山西人口发展特征》报告,根据人口变动调查结果推算,2017年底全省常住人口为3702.35万人,与2016年相比,常住人口增加了21万人。
一、人口增速趋稳
“十二五”期间,山西人口年平均增速为1.00%,进入“十三五”人口平均增速增为1.01%。人口总量增速趋于平稳的主要原因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受育龄妇女逐年减少和生育政策调整双重影响。主要表现为:一是自然增长率上升。2017年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全省人口出生率为11.06‰,死亡率为5.45‰、自然增长率为5.61‰。二是生育二孩比重上升。2017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生育一孩比重为46.86%,二孩比重为49.21%,三孩及以上比重为3.93%。
二、人口素质趋高
党的十九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教育现代化取得新进展,人口文化素质持续向好。主要体现在:一是教育发展水平提高。2017年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89.1%,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4.2%,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6.6%。
二是平均受教育年限提升。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是衡量人口文化素质的综合指标。2017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全省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30年,比2016年提高0.24年。
三是教育公平取得重要进展。2017年,全省6岁及以上人口中受小学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占6岁及以上人口总数的比重为97.43%,比2016年提高0.74个百分点。
三、人口结构趋优
1、人口的区域结构优化,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
2017年,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推行“五规合一”,推动太原都市区提档升级,推动区域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发展,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布局、制度安排“五个一体化”,着力破解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全省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
在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122.92万人,比上年增长53.29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79.43万人,比上年减少41.58万人。全省人口城镇化率为57.34%,比2016年提高了1.13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的稳步提高,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带动了第二、三产业人口的增加,助推了山西社会经济的发展。
2、人口的性别结构优化,性别比处于平衡区
据抽样调查推算,2017年全省男性人口1895.11万人,女性人口1807.24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4.86(以女为100),比2016年下降了0.17个百分点,处于总人口性别比平衡区域。
3、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口红利”还在延续
2017年,全省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582.46万人,比重为15.7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68.26万人,比重为9.95%。
2017年全省总抚养比为34.30%,老年抚养比为13.36%,少儿抚养比为20.94%,总抚养比、少儿抚养比和老年抚养比分别比上年提高了1.07、0.35和0.72个百分点,但全省总抚养比仍然处于比较低的水平。这种人口结构表明全省劳动力资源还相对比较充足,劳动年龄人口负担相对较轻,人口红利还在延续,有利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一、人口结构性矛盾将日益突出
总体来看,人口总量增长势头明显减弱,结构性矛盾将日益突出,实现人口均衡发展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2017年,全省有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占全省家庭户的21.67%,平均每5户就有1户有老年人生活。其中,在有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中独居老年人户占22.07%;在有两个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户中属于只有两个老人独居的占65.58%。
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到2020年,全省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有可能攀升到总人口的11%左右;生产和消费最旺盛的劳动年龄人口进入下降通道,人口红利进入消退期。
据2017年山西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2017年全省15-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2756.76万人,15-59岁人口为2542.56万人,分别比2016年末减少6.7万人、15.81万人。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预测,这种下降态势将持续数十年之久;社会服务资源需求将有较大幅度增加。
“十三五”期间,正处于全面两孩政策条件下二孩累积效应的释放期,全省新增出生人口与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持续增加,对孕前检查、分娩床位、儿科医生、学前教育和养老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带来不小的挑战。
二、完善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政策措施日显急需
由于幼儿托育服务缺失、养育孩子成本走高、妇女生育后职业发展受限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群众还存在想生但不敢生的问题,迫切需要推动解决有生育意愿家庭“生得起、生得出、生得好”的问题,以解除群众在生养子女方面的后顾之忧。
各级各部门要在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方面积极作为,以促进全省全面两孩政策的更好实施。
要加快理念转变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强生育医疗服务管理,确保生育保险制度稳健运行。
要鼓励依托社区举办托育机构,提高托儿所、幼儿园的供给数量和质量。
要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奖励假的落实,支持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维护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要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为哺乳期的妇女和婴儿提供温馨舒适的环境。
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刻不容缓
当前,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高龄孕产妇生育人数不断增加,产科、儿科等医疗卫生资源短缺,特别是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各地改善妇幼保健服务的普遍性问题,也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带来了严峻挑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卫生系统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省婚检率还比较低,这是影响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因素之一,且神经管缺陷发生率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所以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提升产科、儿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母婴安全作为一项核心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要进一步加大婚检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婚检的自觉性。
要围绕孕前、孕期、分娩、孕后全生育周期,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为孕产妇和儿童提供安全、公平、可及、实惠的基本生育服务。
要加强不孕不育症的科研攻关,满足群众“生得出、生得好”的愿望和需求。
来源 | 山西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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