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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领导人的图片也归你?大家莫要瞎起哄,这一点才是问题根本......

本台综合 山西广播电视台 2019-09-20

在4月10日人类首张黑洞照片公布之后不久,有媒体查询发现该照片也存于在视觉中国图库中,引发媒体和网民讨伐:视觉中国要与全人类作对吗?有网友戏称:“视觉中国准备靠黑洞照片大捞一笔。”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发现,同类图片平台“全景”更是将国旗、党旗、党徽照片及众多前国家领导人的肖像等进行售卖,并且没有取得肖像权或所有物权授权。


“全景”上销售的众多肖像照片


全景网络在新三板挂牌,其商业模式被质疑为“套路营销”,自媒体大号们更称其为原告狂魔。


全景网络出售国旗、党旗、党徽照片及伟人肖像


10日晚9点07分,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公布后不久,人们发现,在视觉中国网站上,这张黑洞图片已经被列入视觉中国的“编辑图片”进行售卖。一时间,视觉中国被推上舆论风口浪尖。


黑洞照片的事儿还没结束,人们发现,在视觉中国网站上,国旗和国徽也被打上了版权水印。共青团中央微博怒怼: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但大家并不知道,另一个同类网站,在新三板挂牌的公众公司——全景网络旗下的“全景”平台,不仅将国旗、党旗、党徽图案进行售卖,并且将多位前国家领导人的肖像等图片进行售卖。该平台的运营方为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4877,股票简称全景网络。


难道全景网络对党徽党旗设计样式进行了重新设计、拥有版权吗?如此多的前国家领导人肖像为何能成为其销售牟利的对象?


对此,也有网友戏称:全景网络这是要与全中国人作对吗?


以下图片均来自“全景”平台出售页面截图: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发现,“全景”网站上面国旗、党旗、伟人肖像等图片信息当中的授权许可,明确写着“未取得模特肖像权或所有物权授权”或“未知’,但仍可在线支付,“标准授权”价格从200-1000元不等,“完整授权”有1500元、3000元两种价格。 


记者致电全景网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网站当中只要可以在线支付的图片,都是可以购买的。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表示,只要网站上能够正常售卖的图片,全景网络都是有版权的。这样的说法明显与网站标示自相矛盾。


律师:销售国家领导人肖像 全景网络涉嫌违法


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表示,国旗、国徽等创作于1949年前后,应该属于集体创作结果。正常情况下,带有国家象征性质的作品,不可能将版权转售给商业性质的网站。


显然,国旗、党旗、前国家领导人肖像等图片,全景网络并没有版权,却挂在网站上售卖。对此,全景工作人员含糊地表示,付费是因为要图片的使用权,在任何一个网站购买图片都是要付费的。


在记者追问之下,该工作人员承认,伟人肖像之类图片全景网络并没有版权。


但在“全景”页面下方的版权声明中却宣称:本网站所有图片及影视素材均由本公司或版权所有人授权发布。




王辉表示,全景网络没有照片的所有权,是没有资格进行销售的。


王辉进一步表示,在没有所有权的情况下进行销售,是违法行为,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非法牟利;第二,侵犯了真正拥有版权人的权益;第三,使出钱购买版权的人权益受到了侵犯。购买者从没有版权的人手里买到的版权是无效的,真正拥有版权的人如果起诉,是可以告赢的。


视觉中国、全景网络等商业模式被质疑


去年7月3日,微博认证经纬中国创始管理合伙人张颖发文批视觉中国,称其有组织地大范围搜索未授权疏忽使用他们图片的各种企业,然后漫天开价的要求巨额赔偿,通常一个小疏忽一张图片也不接受删除,直接索取几十万人民币的天价赔偿,要挟企业签年度合同。


张颖认为,侵权确实不应该,但这种漫天要价的商业模式更不应该,现在还变成了这家公司的核心商业模式,也是好笑了。



自媒体蓝鲸传媒称,视觉中国被质疑“钓鱼维权”,自媒体人被告侵权也只能吃哑巴亏。



据北京商报报道,外界认为,视觉中国存在“维权——诉讼——和解——签约”的“勒索式商业模式”。对于网友所说的钓鱼维权模式,视觉中国方面进行了否认。对于张颖的“勒索”指责,视觉中国表示,“我们不可能去敲诈勒索。我们是一个商业公司,你跟我合作签署合同,我给你提供优质服务,就此而已”。


同时,北京商报报道,全景网络等也是图片“维权”大户。


也有自媒体“ 金融街侦探”吐槽全景网络“套路自媒体”,对自媒体进行1万元一张的图片维权。



自己侵权了,被追讨版权费也是应该,自媒体有啥可抱怨呢?


“金融街侦探”说,“主要是价格不合理,有敲诈勒索嫌疑。”


而“全景”官网上显示的图片售价一般为200-3000元之间,套餐则是10张600元。


“全景”网页截图


而真正让自媒体大号们愤怒的是,他们认为全景网络“套路营销”使他们中招,因为全景网络多次宣传过非商业用途使用图片免费,且“全景”上的照片是可以免费下载的。但是如果自媒体的微信公众号一旦真的使用了其图片,那么就是“一张图片1万”起诉你。至于什么是非商业用图,全景网络说了算!


全景网络不仅在2017年报中宣称全面免费开放个人和企业非商业用图,还发布了专门的免费开放非商业用图公告。


截图据全景网络2017年报页面

全景网络公告


全景网络这个公告,宣称免费开放非商业用图,但什么算商业用图,却不做定义。


那么,“全景”官网上,是否有在醒目位置对免费使用图片的范围有界定呢?在其网站上,无论是下载页面,还是首页,均无醒目提示,下载过程中也无任何提示,一键直接下载成功。在网站下方的常见问题处,点开常见问题,再点下拉菜单“图片版权相关-关于小样图下载和使用里面,提示有小样图使用授权合约,在合约中有小样使用的范围界定,一般用户很难找到。而小样图使用授权合约相关内容,为什么不在免费公告内明确?这样的免费使用宣传,是不是在钓鱼呢?看看全景网络后面的行为您就有自己的判断。


根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南方财富网SOUTHMONEY”中擅自使用全景视觉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编号为1E-01206的作品作为文章用图,全景网络向该公司索赔侵权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共计1万元。最后,法院一审判决图片使用方赔偿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1500元。


据天眼查统计信息显示,截至目前,全景网络的开庭公告多达1870次:


图片来源:天眼查


全景网络是为了版权行业的未来,还是为了背后的“生意经”?


全景网络在2017年的公司年报里公开讲道,为了开展维权式营销组成新团队,比上年员工增加了62人,由此导致人员、房屋租赁等营业总成本增加6.09%。



要知道全景网络当年员工总计才195人,维权营销团队人数就占了这么大比例,难怪其在2017年报中公然称,新组建法务维权团队,拓展了“维权式营销模式”,业务重心也同时发生了转移。可见对这一新模式给予厚望。


当然,“维权式营销模式”立刻带来了丰厚的回报,财报显示图片维权收入增加了2100多万。


图片来源:全景网络2017年报


俞敏洪等为全景网络股东 去年亏损严重


根据计划,视觉中国4月12日将有3.88亿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约合解禁市值约百亿,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5.39%。处于风口浪尖的视觉中国,股价会怎么走?


而全景网络至今没有发布2018年年报。根据其2018年报快报摘要,去年利润总额为亏损4700多万,同比下降2184.87%。


图片来源:全景网络2018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据“全景”官网介绍,该公司股东有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高德地图董事长侯军、易车公司创始人李斌等。



不过,吐槽归吐槽,但是不能搞情绪化,不能毁掉中国近几年来好不容易提升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还得回归法律的标准,厘清问题所在:哪些是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升之后必然带来的“用图不便”?哪些是以视觉中国为代表的中国图片霸主“占山为王”带来的问题?把讨论“带上道”,才能促进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进步。

让我们就事论事,从法律的角度重新认识这一问题。


第一种情况,《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创新、创造性的劳动。视觉中国直接将他人的logo图案做了矢量图、打上水印,其中没有“创造性劳动”,当然不能享有著作权,视觉中国拿这个“盖戳卖钱”本身就是对著作权的侵权


第二种情况,广义上的“二次拍摄”, 一些官微编辑不理解:自己家的楼、自己家的产品被拍摄做成图片之后,怎么成了人家的知识产权?难道不是应该对方给自己钱吗?其实,商品、大楼本身并不产生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相反在拍摄过程中,摄影师是付出创新性劳动的,包括光线调整、明暗对比等,所以“二次拍摄”会产生著作权


那么,拍摄厂名、产品是不是侵犯了公司的商标权呢?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保护的对象是不一样的,商标权保护的是商标的独占性,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法律禁止的商标侵权手段主要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拍摄带有商标的产品,并不侵犯商标权。相反,因为拍摄是创造性劳动,反而产生了著作权。


至于摄影作品和一些商品的外观专利的冲突,也是一个道理。一些公司官微吐槽“自己家的东西成了视觉中国家的”,恰恰说明自己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短板。


第三种情况,肖像权和摄影作品著作权之间的冲突。这次很多公众人物、明星站出来吐槽:自己在一些公开场合的照片被摄影师拍了之后,卖给了视觉中国,自己一分钱都拿不到。肖像权和著作权属竞合关系,搞活动让摄影师来拍照,如果不是事先厘清著作权归属的话,那么照片著作权就是摄影师的。


但是,30年前的《民法通则》就明确规定:未经公民同意,禁止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其肖像。所以,在这方面,视觉中国明显揣着明白装糊涂,打着著作权的旗号四处维权、诉讼,但是完全不顾被拍摄对象的肖像权的侵害问题。


第四种情况则是对著作权讨论进行“道德绑架”。有人翻出视觉中国图库一些英烈的照片质问:为什么用烈士生前照片卖钱?为什么花几百块钱就获得英烈的照片?……这就是通过绑架烈士搞诡辩术、搅浑水,本该正常认定的版权使用费,被偷换成了“拿烈士换钱”的道德污名化。其实,歌颂英烈、记录英烈事迹的图书、音像作品,在商店里销售一样是有价格的;“红歌”也一样有版权,商业使用一样要收费,是不是都要妖魔化成为“拿英烈换钱”?


尊重著作权,不意味要“尊重”视觉中国之类的经营方式吐槽视觉中国,也不能损害来之不易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共识。


视觉中国等网站的主要问题在于:一、以保护之名实施著作权侵权,掠他人之美,冒充著作权人实施欺骗、讹诈,比如,黑洞照片的著作权人已经开放版权,视觉中国却假模假式对外收费,事实上视觉中国将大量海外开放版权的照片“占为己有”;二、视觉中国搞碰瓷式的维权,动辄进行高价索赔,动辄要求签订包年合同,搞得媒体、自媒体战战兢兢,不敢配图。


从之前随便侵权、盗用图片,摄影师欲哭无泪,到如今全民吐槽视觉中国的“过激”经营方式,这说明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只是还得探索出著作权保护和传播的权利平衡点,这次讨论是一个好机会。

来源:每日经济报道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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