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5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胡玉亭作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效”改革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迎光主持会议,副主任卫小春、李悦娥、高卫东出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63人,出席55人,符合法定人数。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关于《山西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初审。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在北京组织立法论证会,有关机构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本次会议将对草案进行二审。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情况的报告。报告总结了我省“放管服效”改革的主要工作及成效,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修改《山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2019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和审查结果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洪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中央媒体记者团到会采访。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5月28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迎光、高卫东出席,副主任李悦娥主持。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63人,出席5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分别听取了关于《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修订草案)》《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了《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和研究意见的报告。
副省长刘新云、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洪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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