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紧急通知!山西出台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
近日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
《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
要求各地各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
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
“30个不得”、招生信息“十公开”等规定
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
确保考试招生工作有序实施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
在此项通知中
如何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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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各地要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本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加强高中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定期核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公布具备资质学校,于每年5月底前面向社会公布。
《通知》明确要求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周密细致地做好高职扩招的补报名、资格审核、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认真组织开展高校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加大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获取高考报名资格行为。严格高考加分资格审核,严格执行加分政策使用范围。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此通知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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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90.4山西综合广播杨虹综合编辑)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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