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辟谣:税率上涨是讹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将于7月1日在全国实施,一些近期有购车意向的消费者发现,网上对新法的解读众说纷纭,有网友跟帖回应:“咨询4s店,销售人员普遍给出的答复是,新法实施后,买车要多缴税。”6月12日,山西云媒体致电省城6家不同品牌的4s店,销售人员均表示,7月1日新法实施后,消费者购车承担的税费与现在相比将有一定幅度的上涨:车辆购置税税率将由8.5%上升到10%。
新法的实施后,买车真的要多缴税吗?山西云媒体走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专家。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针对众多传言版本,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货物与劳务处负责车辆购置税管理的秦保明明确表示,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就已明确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也就是说,目前汽车销售市场现行的车辆购置税税率就是10%,即将在全国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也并未改变这一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根据上述规定,新法实施后并不存在网传税费计算方式的变化。之所以会出现“车辆购置税税率是8.5%”的谣言,一方面是因为部分消费者不了解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的规定,另一方面也有部分汽车销售人员为达到促销目的有意以讹传讹的因素。
秦保明举例说,一辆车售价113000元,在购车人付款后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价税合计栏载明113000元,增值税税额栏载明13000元,不含税价栏载明100000元,应缴车辆购置税=不含税价(100000元)×10%=10000(元)。
秦保明介绍,新法6月1日起已开始在全国进行试点,最显著的变化发生在征管手段上,由电子完税信息取代了传统纸质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人缴纳车购税后不再打印纸质完税证明,公安交管部门只需凭税务部门传送的电子完税信息,即可为纳税人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可以说,新法的实施,正是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的一大实践措施,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税务服务。
▲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秦保明介绍,新法实施后,将取消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在以往缺乏信息化管控手段的时期,最低计税价格制度发挥了保护税基、稳定收入的积极作用。随着法治建设进程和信息化的发展,税务部门对纳税人权益保护重视程度的提高、税收管控水平的大幅提升,为取消最低计税价格制度奠定了基础。所谓“新法实施后消费者购车的应缴税款将取决于裸车成交价”的说法,正解应是:取消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后,消费者缴纳车购税以车辆的实际成交价格为税基。
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税收教研室主任冷永生教授表示,新法实施后,消费者购买降价出售的车辆时,缴纳车辆购置税将较以往更加公平。例如,一辆厂家指导价20万元的汽车最终以18万元成交,新法实施后,消费者只需以实际成交价18万元为税基缴纳车购税。
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出台和实施,是国家对纳税人税收负担方面的公平性考虑,是国家税制改革的又一有力举措。通过立法,切实将“减税降费”落实到每一位购车的纳税人身上。
采写:王晏如
原文责编:武雷涛
来源:山西云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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