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评职称?!山西出台全国首个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评价标准
山西省出台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评价标准
全面开展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评价工作
为激励和带动更多农民走出一条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之路,带动农民全面发展、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我省6月10日出台了全国首个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评价标准,首批4108人领到了《山西省职业农民技能证》。
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迫切需要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职业农民。今年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有机衔接,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18年启动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作出加快建设“人人持证 技能社会”的总体部署。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结合全省农业发展实际和农民技能培训实践,编制形成了玉米、小麦、水果、蔬菜、中药材、谷子、燕麦、油菜、牧草、猪、鸡、牛、羊等13个产业(专业)技能考核评价标准初稿。先后召开研讨会、专家论证会、意见征询会,反复斟酌、修改完善,并在晋中、长治、运城3个市开展试点,探索性考核评价4108人,13项《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要求与评价》地方标准于6月10日正式在全省发布实施。职业农民技能评价标准率先全国。
《标准》的制定是创新的实践,重点把握:一是产业分类,分级递进。以产业和品种划分标准体系,以生产全过程全周期为主线串接各个生产环节,分初、中、高依次递进构架技能要求和知识点,更精细精准对接指导生产实际。二是需求导向,动态更新。根据全省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和基层需求,动态调整、分批开发、不断完善,形成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的技能评价标准体系。三是侧重实践,简便易行。采取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侧重实操考核,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按3:7进行,总成绩60分以上者合格,符合农民学习特点和技能提升规律;技能操作可现场可模拟,便于基层广泛实行。
13项生产技能评价标准结构一致,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要求、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评价方法、评价组织、评价程序和等级确定等。基础知识包括专业知识、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评价标准分初、中、高三个等级,按生产环节划定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考试考核明确了理论、技能考核要点与分值。
制定了《山西省职业农民技能证》全省统一式样,对考核评价合格者颁发《山西省职业农民技能证》。
为贯彻实施《标准》,切实做好职业农民技能评价工作,省农业农村厅重点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推进《标准》落实。起草制定《全省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省会议动员部署,在今年职业农民培育中全面推开考核评价工作。
二是在全省实施“三晋新农民鲲鹏计划”:力争用三年时间,全省持证职业农民达15万人以上,中高级技能持证比例达50%以上,在全国率先建立农业行业职业技能评价标准与体系,打造一支适应乡村振兴的高素质农业技能人才队伍。今年重点任务是实施职业农民持证“221引领行动”,全省培训职业农民5万人,力争考核合格颁证人数达4万人以上,其中初级2万人、中级2万人、高级1000人。
三是继续完善标准体系,今年要重点启动编制干果、食用菌等方面的技能标准,加快形成涵盖我省主要农作物种植品种和畜禽养殖品种的技能评价体系。四是加强引导和宣传。引导各地对持证农民在土地流转、金融信贷等方面优先支持,在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中优先扶持,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竞相成长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学习技能提升技能的热情。同时,广泛宣传职业农民技能评价工作和职业农民技能成才典型,营造重农爱农、崇尚技能的浓厚氛围,带动促进农村各类人才尽显其能,各展其长,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FM90.4山西综合广播全媒体记者王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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