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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山西省新增确诊病例8例!累计确诊74例!临汾、沁水通报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2020年2月3日0时至24时,山西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8例。其中:晋中市4例(平遥县4例),运城市3例(新绛县2例,河津市1例),晋城市1例(沁水县1例)。新增疑似病例21例。
截至2月3日24时,山西省11个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74例。其中:晋中市19例(平遥县19例),运城市16例(新绛县5例、河津市3例、芮城县3例、平陆县2例、万荣县1例、夏县1例、绛县1例),大同市9例(平城区5例、云冈区2例、浑源县1例、天镇县1例),晋城市7例(城区2例、泽州县2例、陵川县1例、阳城县1例、沁水县1例),太原市6例(迎泽区3例、万柏林区2例、小店区1例),吕梁市5例(离石区2例、孝义市2例、文水县1例),朔州市3例(应县3例),长治市3例(长子县2例、潞州区1例),忻州市3例(五台县2例、忻府区1例),阳泉市2例(城区2例),临汾市1例(乡宁县1例)。
累计治愈出院2例,现有在院隔离治疗确诊病例72例,其中重症5例。现有疑似病例62例。
5名重症病例(晋中市2例,长治市1例,晋城市1例,忻州市1例)已集中在省级定点医院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级专家和医护团队精心监护救治,目前病情基本平稳。其余67名普通病例正在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平稳,部分病例病情好转。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212人,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79人,共有1602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沁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紧急通告
(第 7 号)
截至2020年2月2日24时,晋城市新增确诊病例3例,其中泽州县1例、阳城县1例、城区1例(患者系沁水人,在城区所辖的市人民医院确诊,按照国家网络直报规定,确诊病例所属地区根据确诊医疗机构所属辖区确定),累计确诊病例6例。
患者刘某某,男,45岁,居住在沁水县郑庄镇中乡村。发病前,近期未曾去过武汉。
1月8日8时至12时,驾驶晋ED7380皮卡车在阳城县润城高速路口附近活动,13时返回沁水县郑庄镇中乡村家中。
1月9日10时至13时,在沁水县郑庄镇郑庄村活动,其他时间在家中。
1月10日至11日,在沁水县郑庄镇中乡村活动。
1月12日,上午自驾晋ED7380皮卡车到晋城豪德市场太谷马刚管件购买配件。中午,在晋城西收费站(长河机动车检测中心)旁一家酸菜肉丝饭店用餐,当日16时许返回中乡村。
1月13日,在沁水县郑庄镇中乡村活动。
刘某某自驾晋ED7380皮卡车到阳城县町店镇刘腰村接工人到中乡村干活,后一直在本村及周边干活。
1月14日14时至16时,自驾晋ED7380皮卡车到阳城县町店镇刘腰村接工人到中乡村干活,当日16时返回。
1月15日11时40分到龙港镇,12时许返回中乡村家中;下午13时30分至16时许在郑庄镇八里村活动,17时返回中乡村家中。
1月16日10时至12时在端氏镇樊庄村附近活动,13时返回中乡村家中。
1月17日17时,自驾晋ED7380皮卡车将工人送至阳城县町店镇刘腰村,当日20时返回中乡村家中,下午一直在本村及周边干活。
1月18日至1月19日,在郑庄镇中乡村活动,调压柜售后服务人员3人到中乡村为其调试调压柜。
1月20日上午7—8时,刘某驾ED7380皮卡车带妻子、女儿到晋城文体宫附近下车,一家三口又打车到圣亚购物广场购物,12时左右在圣亚购物广场内的餐饮层就餐,后步行至老凤展、优衣库返回至圣亚购物广场,下午18时许从圣亚购物广场附近打车至文体宫停车处,后驾车返回至端氏;晚20时许,在端氏镇端氏村凯利饭店就餐后,驾车返回中乡家中。
1月21日上午,刘某某自驾晋ED7380皮卡车到端氏镇端氏村朋友家中同四人喝酒、吃饭。
1月22日下午14时许,自驾晋EL7380面包车拉乘妻子、女儿及本村村民4人在端氏大润发超市及端氏街购置年货,17时许返回家中,在郑庄镇中乡村活动。
1月23日10时,自驾晋ED7380皮卡车到端氏镇端氏村购物,11时30分许返回家中;当日下午,自我感觉身体有异样。
1月24日至29日,在沁水县郑庄镇中乡村活动,本村离岗医生为其输液治疗,期间在家休息,无外出。
1月30日6时许,村民张某某驾驶晋ED7380皮卡车同刘某某父亲、妻子,送其到晋城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1月31日至2月1日,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2月2日,经市级专家确认为我市第6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目前,该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与其密切接触者均已采取隔离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紧急寻找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并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同乘或接触人员看到此通告要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村)进行登记备案,村卫生室将有专职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防控。
2、和其有密切接触人员,如近期有武汉及湖北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人,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就近到卫生院进行体温检测,所有密切接触者主动居家隔离14天,中药防护。
3、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不要外出走动,请佩戴口罩,与家人共同做好个人防护。
4、居家隔离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不允许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5、更多情况正在继续调查,欢迎知情人士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我们将及时公布掌握的最新信息。
联系电话:0356—7022312 0356—7022068 沁水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3日
刁士琦介绍我市收治的首例确诊病例的有关情况
可以说患者的整体治疗情况是非常理想的。下面,在该患者旅途与就诊过程中的几个细节需要给大家一起分享。患者1月22日自武汉登机时,就发觉自己有咳嗽症状,自觉全程佩戴口罩。飞机降落后,乘私家车从机场回老家,一路都佩戴口罩。回家后,独居一室,让家人把饭送到她房间。与父母相处,甚至睡觉也佩戴口罩。1月24日主动到医院就医检查。
从这位确诊患者的身上我们可以发现,在发病后患者本人积极做好自身防护措施,突显出此次疫情针对个人防控戴口罩的重要性,可有效防止将病毒传播给身边的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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