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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山西首例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公开宣判
2月18日上午,翼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疫情期间利用口罩诈骗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袁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袁某在疫情防控期间,看到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当中口罩紧缺,认为这是“发财”的好机会,便用自己注册的微信帐号在其朋友圈发送口罩销售信息,随后又在一个名为“尚品网咔客户群”的微信群内发布了自己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并附有口罩图片,诱骗群中一名昵称为“A”的群成员交易。截止到2月11日,袁某分四次骗取“A”购买口罩的钱款31780元,用于个人消费。“A”收到快递后发现不是口罩而是卫生纸,知道自己上当受骗,马上联系袁某要求返还货款,袁某退给“A”1000元后杳无音信。在侦查机关侦办过程中,袁某亲属代其退还剩余赃款30780元,被告人袁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宣判后,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
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翼城县法院在确保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基础上依法公开快速审结,体现了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两高”“两部”《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通知》精神,以实际行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梁慧杰
来源:临汾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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