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都是山西首例!非常时期这么办案
2月21日上午,霍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左某某妨害公务案件,并当庭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左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这是山西省法院宣判的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件。
先看视频:
法院经审理查明,2月16日20时许,被告人左某某在霍州煤电汾东花苑小区20号楼地下室参与聚众赌博,临汾市公安局霍东分局李雅庄派出所接报后出警执法,左某某拒不配合,对民警进行辱骂、撕扯、踢打,并将执法民警颈部和面部抓伤,导致现场混乱,持续时间长达半个小时,严重妨害了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庭审中,被告人左某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左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从严惩处。宣判后,左某某认罪服判,当庭表示不上诉。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霍州市人民法院紧紧立足审判职能,积极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大局,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山西高院
原文编辑:梁慧杰
全省首例!通过电子方式向取保候审被告人远程送达起诉书
疫情当前
刑事案件如何送达?
既要保障被告人刑事诉讼权利
又要保障大家的身体健康
同小编来了解一下
太原市万柏林法院
电子送达新做法吧
刑事案件向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等材料通常采取通知到法院直接送达的方式,但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传统送达模式可能带来疫情扩散风险。为兼顾疫情防控大局和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万柏林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积极探索线上送达新模式,在上级法院的技术支持和本院技术人员的保障下,通过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成功完成我省法院首例刑事案件远程送达。
近日,万柏林法院受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该案被告人任某被司法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因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法院迟迟无法向任某送达起诉书副本,致使审判程序停滞不前。由于网上办案平台暂时无法支持刑事案件中法官、书记员与被告人等诉讼参与人的视频连线、电子送达等操作,为确保送达依法、规范,万柏林法院经研究、测试,决定通过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进行远程送达。
送达前系统调试
远程送达现场
2月21日下午,刑事审判庭法官李志强与书记员登陆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并输入被告人任某的有关信息,任某通过预留在案的手机号所收到的信息登录手机客户端进入视频。法官首先让任某持身份证、自报本人身份信息,再与案卷中的被告人照片、户籍证明等进行比对,确认任某的身份无误,后通过系统向任某发送起诉书及相关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任某宣读并确认收到上述材料后,法官在线询问相关程序性问题并形成笔录发起签名,任某在收到二维码后核对笔录内容无误,线上签名提交,书记员确认签名无误后导出文档,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据了解
新收刑事案件中
未羁押的被告人不在少数
且不乏身处重点疫区人员
下一步
万柏林法院将继续
加强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运用
通过“云审判”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梁慧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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