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野外违章用火、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
当前,全省气温急剧上升,大风天气增多,加上清明时节上坟、踏青人员增加,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针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我省多管齐下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全省已经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特险期和关键期,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对近日发生的每一起森林火灾都提级调查,并严格按照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各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此外,省森林公安机关将同步侦办火案,查明火灾原因,启动刑事调查。
依照刑法第114条、第115条规定,追究直接肇事者和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直到无力承担为止。
通知要求对没有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因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对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对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重大森林火灾的地方政府及其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将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五章及《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该负担扑救费用的负担费用、该罚款的罚款、该处分的处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从现在到6月20日,省林草局已经组织各级森林公安队伍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章用火专项行动,重点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穿越林区线路跑火、林内吸烟走火等行为进行整治打击,一旦发现火情,重拳出击、铁腕治火,依法严惩肇事者,确保防火秩序井然,林草资源安全。
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章用火专项行动,全警动员,全员参与,不断加强管控区域巡查巡护力度,形成依法严管严查的强大震慑。防范与处置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对潜在的隐患严密防控,对早期发现的火情积极处置,避免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坚决在高火险之年打赢森林草原防火攻坚战。
山西省林草局启动
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省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4月1日起至6月30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重点严厉打击违反森林和草原防火规定,违规野外用火以及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开垦林地草原、非法占用使用林地草原行为;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未成林造林成果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要求全省林草系统各级各单位要统筹执法力量,对本辖区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办,确保在专项行动中已发案件清零,对严重破坏森林草原违法行为,由省林草局组织力量挂牌督办。
(FM90.4山西综合广播全媒体记者郝晓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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