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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来了!山西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有方案了……
7月31日,从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传来消息,为推动全省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山西省出台《山西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21年底,全省5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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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范围:
全省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20年底
全省25%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要建成节约型机关;
2021年底
5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2022年底
7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创建内容:
(一)完善制度体系
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年度考核指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
(三)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在全社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回收渠道处理。
(四)开展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以低碳节能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此外,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作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指标已纳入全省年度目标责任专项考核,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监督,对本级党政机关创建工作情况开展核查,对下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创建情况进行抽查。
|来源: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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