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又有两人被查!其中一人已退休……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官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官频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和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官频违反廉洁纪律并涉嫌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官频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官频简历
官频,男,汉族,1956年11月生,湖北荆门市人,在职大学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2月,在部队服役;2000年3月,转业待分配;2000年9月,任省工商局经济检查处正处级干部(期间2004年2月,兼任省工商局基建办主任);2005年1月,任省工商局经济信息中心主任;2008年10月,任省工商局办公室主任兼经济信息中心主任;2016年10月,任省工商局副巡视员;2017年1月退休。
经查,田光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为陈鸿志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田光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田光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田光明简历:
田光明,男,汉族,1963年8月生,山西灵石县人,在职大学学历,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8月后历任灵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1998年6月任太谷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2年3月任晋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03年11月任晋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处级审判员;2008年9月任晋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8年8月任晋中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2020年7月被免去晋中中院党组副书记职务,8月被免去副院长职务。系中共晋中市第四届纪委委员。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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