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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将上岗
我省将在煤炭行业推行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进一步压实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各类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邓维元认为,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是我省加强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的一项创新之举。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邓维元:
此项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明确煤矿安全监察专员承担下井带班期间煤矿安全首要责任,通过责任倒逼,真正把控住煤矿井下生产作业的关键环节,严防事故发生。
煤矿安全监察专员由具有煤矿主体专业的矿领导、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担任,主要承担下井带班期间煤矿生产安全首要责任,在下井带班期间,要对煤矿生产作业的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安全审核确认。煤矿安全监察专员严禁空岗、脱岗、离岗。
邓维元介绍,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对排放瓦斯、巷道贯通、爆破、动火作业、火区封闭和启封、过地质构造、探放水等关键环节实施监督检查。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邓维元:
监督检查有关科室、区队、班组领导等现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到岗;监督检查关键环节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落情况;监督检查作业现场的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和作业验收人员签字确认情况;监督检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现场指挥和操作情况,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情形的,立即责令停止现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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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FM90.4山西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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