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实名登记!山西多地发布通知……
太原市疾控部门专家表示,市民如果出现发热等症状,该就医的还是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实行退烧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借鉴我市(大同市)前期疫情防控实行的退烧药品实名登记好的经验做法,从发文之日起,我市实行退烧药品实名登记购买制度。各县区局、开发区分局要在市局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的指挥下,坚决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临汾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加强“退烧药品”销售管控,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现就“退烧药品”购买实名制登记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管控方式凡在药品零售企业购买“退烧药品”,药品零售企业必须进行实名登记。
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治疗发热药品”时,需实名登记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详细住址、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有无当前疫区接触史、所购药品名称、数量等内容。如为发热人员代购药品,要做好备注说明,并按上述要求细登记使用人。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暂停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的通知》
《通知》要求,鉴于近期河北省出现的病例中有部分人在发病前期自行购买退烧药未第一时间就医,加大了疫情传播,为进一步落实冬春季疫情防控要求,有效规避群众发烧、发热自诊自治造成疫情传播,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3日15时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烧药”(具体范围以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为准),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患者,应尽快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按受正规医疗诊治,以免贻误病情。
对违反要求、擅自销售“退烧药”的,将予以严厉打击。解除暂停销售“退烧药”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来源:山西综合广播 太行日报
图文制作:山西广电融媒体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