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0日0——24时,绛县报告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对该病例、已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全部采取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各项防控措施有序进行。现将该无症状感染者及已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 一、无症状感染者王某某,男,48岁,目前在运城市第二医院接受治疗。
2020年12月29日23时,从印度尼西亚回到我国广西省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由专车接到隔离酒店; 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3日,在广西南宁市沃沃商务酒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间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2021年1月13日,由当地疫情防控部门专车送至南宁机场,20时50分乘坐珠航ZH8182(座位号3E,登机号046),22时50分到达运城张孝机场; 随即与同航班密切接触者1号乘坐密切接触者2号的私家车于14日零时20分返回家中,中途未接触其他人,三人全程佩戴N95口罩; 该病例回家之前,其家人已全部到其出嫁的女儿家居住; 1月14日——1月19日,按照绛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独自在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期间没有与其他人接触,早晚自测体温均正常; 1月19日20时40分,由县120救护车接至冷口隔离点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月20日22点,转运至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 二、密切接触者景某某,男,40岁,目前在绛县冷口乡集中隔离点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020年12月29日23时,从印度尼西亚回到我国广西南宁市,由专车接到隔离酒店; 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3日在广西南宁市城市便捷酒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间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2021年1月13日,由当地疫情防控部门专车送至南宁机场,20时50分乘坐珠航ZH8182(座位号7E),22时50分到达运城张孝机场; 随即与同航班无症状感染者乘坐密切接触者2号的私家车于14日零时08分返回家中,中途未接触其他人,三人全程佩戴N95口罩; 1月14日——1月17日,独自在家中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月18日11时26分,骑电动自行车到安峪镇五四一电厂申通快递点取快递,12时03分返回家中,全程戴口罩; 1月19日10时04分,骑电动自行车到安峪镇郇王村京东快递点门口取快递,10时47分返回家中,全程戴口罩; 1月19日20时17分,由县120救护车接至冷口隔离点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密切接触者姚某某,男,35岁,目前在绛县冷口乡集中隔离点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021年1月13日22时50分,驾驶私家车在运城张孝机场接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1号二人返回绛县,于14日零时30分返回家中,中途未接触其他人,三人全程佩戴口罩; 1月14日17时45分,自驾车从安峪镇东三涧村前往五四一电厂路口国康药店买药后回家; 1月15日8时30分,自驾车到安峪镇北册村路口接其姑姑后回家; 1月15日9时40分,和妻子到绛县人民医院妇产科给孩子体检,11时返回家中; 1月15日15时10分,自驾车从家中到南樊路口送其姑姑乘坐绛县—侯马公交车,随后自驾车到绛县政务大厅一楼、二楼咨询办理医保手续,后又到县医保服务大厅(县人社局门口)咨询医保有关事宜; 1月15日16时左右,到政务大厅十字路口丽锦理发店理发,停留半小时左右,16时40分到城关初中门口接孩子回家; 1月16日9时,自驾车到大交镇续鲁村接4名学生送至运城河东一中,12时到运城东康一中给一名学生送药,13时在空港一饭店吃油泼面(店名不祥),16时左右接上4名乘客分别送至五四一电厂、安峪镇郇王村和东三涧村后返回家中,期间五人均佩戴口罩; 1月17日9时20分,自驾车带两个孩子到曲沃商场(曲沃县人民医院对面)购买衣服,11时返回家中,3人全程佩戴口罩; 1月17日13时30分,到绛县教育书院、新华书店简单询问后离开,后在华山书院购买书籍,停留约10分钟左右; 1月17日14时——17时,到安峪镇东三涧村棋牌室停留;1月18日9时30分,到南樊书店简单咨询后返回家中; 1月19日12时30分——17时,在五四一电厂路边帮朋友修车,之后返回家中。据其自述,以上活动全程佩戴口罩。 1月19日20时30分,由县120救护车接至冷口隔离点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