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
关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23日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省长林武所作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记领袖“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的嘱托,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及省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机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抓好“六稳”“六保”和“六新”发展,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全面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持续提高制度型开放水平,努力实现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确保“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诲和嘱托,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转型信念,保持战略定力,齐心协力、奋发有为,攻坚克难、敢于胜利,乘势而上奋力书写山西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
关于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1月23日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把创新驱动放在转型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实现高质量高速度发展,不断在“六新”上取得突破,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奋力争先,确保实现转型出雏型,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诲和嘱托,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转型信念,保持战略定力,齐心协力、奋发有为,攻坚克难、敢于胜利,为完成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任务、乘势而上奋力书写山西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
关于山西省2020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1年1月23日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山西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山西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山西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
关于山西省2020年全省
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与2021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的决议
(2021年1月23日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山西省202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山西省2021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山西省202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21年省本级预算。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
关于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23日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郭迎光所作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只争朝夕、攻坚克难,乘势而上、奋发进取,为确保“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推动山西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而努力奋斗!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
关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23日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洪山所作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1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更大作为服务转型发展,以更高标准深化司法改革,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努力为我省转型出雏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
关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23日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所作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1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强化履职能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力服务保障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山西”建设、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努力为转型出雏型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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