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家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了!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洪山在万荣环境资源法庭调研(李岗摄)
3月22日上午,我省首家环境资源法庭在万荣县汾河入黄口所在地成立,运城中院和万荣法院领导为法庭挂牌,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洪山,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瑞卿,运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文华和万荣县委书记杜中伟共同见证。
孙洪山指出
设立环境资源法庭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是贯彻省委“两山七河五湖一流域”综合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发挥司法职能保护黄河流域、汾河湿地生态环境的现实需要;是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加强基层诉源治理、服务美丽山西建设的积极探索。
孙洪山强调
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推进黄河流域、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环境资源法庭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主题,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惩治、教育、修复”一体化建设,运用司法力量大力保护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在构建多元治理格局、推进生态平衡修复和社会公众参与、强化环境法治宣传等方面下足功夫,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法治化保障水平。
据了解,汾河是黄河第二大支流,流经运城市新绛、稷山、河津、万荣4个县(市),共145.2公里,黄河和汾河在进入万荣境内后并行20多公里,在庙前村会合。可以说,庙前村国考断面是汾河水质的晴雨表,事关汾河两岸人民的生态福祉。如今,这个长期属于劣Ⅴ类的断面,已经稳定地达到了地表Ⅴ类水质,正在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这其中,人民法院以及基层法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万荣法院环境资源法庭位于汾黄交汇口东岸,是山西省首家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的基层专门化法庭,有员额法官2人、书记员3人,其中党员干警2人。主要受理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参与多元化解纠纷,将为黄河流域、汾河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万荣法院党组书记樊杰亭介绍,万荣县有荣河、光华、裴庄三个沿黄乡镇,涉河发案集中,在这里设立环境资源法庭,既有利于方便群众诉讼,及时化解涉及环境资源的矛盾纠纷,也有利于近距离开展环保法治教育宣传,让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成为全民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公开课。
来源:山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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