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批复!山西同意设立4所高校
3月29日
记者从山西省政府获悉
山西发布相关批复
同意设立
山西晋中理工学院
晋中信息学院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
山西工学院
其中——
山西晋中理工学院、晋中信息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高等学校;
山西工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应用型普通高等学校。
山西晋中理工学院
山西同意设立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同时撤销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的建制。山西晋中理工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由山西大任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举办,省教育厅管理。
学校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原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招收的学生,毕业考核合格后,仍颁发原录取学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中北大学、山西大任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应逐项落实双方签订的《终止合作举办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暨转设过渡期协议书》,确保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
晋中信息学院
山西同意设立晋中信息学院,同时撤销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的建制。晋中信息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由山西泰古投资有限公司举办,省教育厅管理。学校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
原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招收的学生,毕业考核合格后,仍颁发原录取学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泰古投资有限公司要逐项落实双方签订的《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转设协议》,确保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
省政府明确,省教育厅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举办者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晋中信息学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
山西同意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省商务学校整合组建为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同时撤销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山西省商务学校的建制。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高等学校,由省政府举办,省教育厅管理,主要培养具有职业精神、创新精神、工匠精神的理工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0000人。
省政府明确,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人、财、物,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和山西省商务学校可搬迁的资产,山西省商务学校的人员等划归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债权债务由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承继。
原由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签署的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或形成的劳动用工关系原则上继续由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履行或承继。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山西省商务学校招收的学生,毕业考核合格后,仍颁发原录取学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山西交通技师学院(山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和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由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管理,作为附属机构,保留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与运行。
山西工学院
山西同意设立山西工学院,同时撤销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建制。撤销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转设筹备处,转设筹备处编制和人员全部划转山西工学院。
山西工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应用型普通高等学校,由省政府举办,省教育厅管理,实行省市共建,主要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从2021年秋季开始招生。
省政府明确,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现有在校生按现行模式培养和管理,执行现行收费标准。学生毕业考核合格后,仍颁发原录取学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中北大学朔州校区自2021年起停止招生,现有在校生在现址由山西工学院和中北大学共同培养和管理,颁发中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全部学生毕业后撤销建制。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中北大学朔州校区签署的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或形成的劳动用工关系原则上由山西工学院履行或承继;太原理工大学名下由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实际使用的资产、中北大学名下由中北大学朔州校区实际使用的资产划归山西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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