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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动漫丨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依法防疫 人人有责”
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单位和个人违反疫情防控措施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如果有人隐瞒在疫情重点地区的旅居史、隐瞒与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密切接触史,将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主要内容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活动;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刻意隐瞒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的,最终导致他人感染,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依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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