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侦查!获刑!山西通报多起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案例……
未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责任
大同1人被立案调查
警方提示
大同市公安局平城分局
2022年10月11日
省外阳性人员姚某平故意隐瞒行程
被警方立案侦查
10月9日,汾阳市在区域全员核酸检测中发现一名省外输入新冠肺炎病毒初筛阳性人员。经查:10月5日,姚某平(男,50岁,货运司机)驾驶大货车从外省出发,8日9时许,在吕梁境内驶离青银高速出口接受检查时,其故意隐瞒在外省的行程轨迹,主观逃避外省入吕第一落点核酸检测要求;当日返汾后,未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且违规出入公共场所。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忻州市代县一男子伪造核酸证明
获刑
忻州市代县一家复印店的老板孟某某在代县经营一家复印店,2021年11月,孟某某在店内使用电脑PHOTOSHOP绘图软件为外地大车司机魏某某等50多人伪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证明100余份,其中涉及伪造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县人民医院等九家医疗机构事业单位的印章,从中获利1000余元。
代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孟某某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电脑主机一台及被告人孟某某的违法所得1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因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运城市芮城县56人被处理
案例一
10月10日17时许,南磑镇闫家庄居民闫某峰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擅自驾驶车辆外出流动销售水果。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闫某峰给予行政拘留。
案例二
10月10日16时许,党某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县城华泰南路违规出行,公安机关已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案例三
10月10日16时许,王某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县城永乐北路违规出行,公安机关已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案例四
10月10日16时许,赵某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学张乡斜口村菊花工业园附近违规出行,公安机关已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案例五
10月10日20时许,刘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阳城集镇北街违规出行,公安机关已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案例六
10月10日20时许,张某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西陌集镇街道违规出行,公安机关已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案例七
10月10日21时许,张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大王集镇南街违规出行,公安机关已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案例八
10月10日21时许,陈某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东垆集镇一级公路旁违规出行,公安机关已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同心协力、共克时艰,共同抗疫。希望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通告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静默期间的社会秩序。同时,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守好芮城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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