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地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 年4 月25 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春枝为忻州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殿君为忻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朱清云为忻州市商务局局长;
刘文为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吕晓刚为忻州市能源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春枝的忻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张哺梅的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邵文生的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2023 年4 月25 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郭俊秀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杜国年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聂海军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泳江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勇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连林梅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马丽珍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胡正斌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徐飞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何蔚英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赵耀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杨剑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梁晓莉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师永宏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晓华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聂瑞婷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孙艳红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戴培才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勇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连林梅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何蔚英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来源:忻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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