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曝光!山西六市通报多起典型问题
2023年五一、端午将至,为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同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近期查处的典型问题。
1. 大同市实验中学原党总支副书记、校长薛志文,总务处主任左东升违规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手机通讯费问题。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左东升利用职务便利,要求承包该校食堂的4家餐饮公司每月为薛志文及其本人支付手机通讯费,共计1.64万元。2023年3月,薛志文、左东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左云县教育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薛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22年,薛瑞在先后担任大同鹊山精煤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左云县教育科技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借逢年过节、其子生日等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及香烟等礼品,折合共计18.76万元。此外,薛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薛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灵丘县融媒体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县广播电视台原台长李进元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至2022年,李进元利用职务便利,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香烟、酒水等礼品,折合共计6.4万元。此外,李进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李进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越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1年,赵越在先后担任原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及购物卡,折合共计2.2万元。2022年9月,赵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樊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有忠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占用村集体车辆问题。2014年至2016年,经陈有忠审批同意,樊庄村委会违规用村集体资金为村干部发放话费补贴,共计4.14万元,其中陈有忠本人领取0.9万元;2013年至2021年,陈有忠长期占用村集体轿车供个人使用。此外,陈有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陈有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大同市纪委监委)
“五一”、“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作风建设,坚决纠“四风”、树新风,晋中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和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梁建宏违规操办其女婚宴问题。2022年9月,梁建宏采取分次多地、化整为零方式,为其女操办婚宴,并违规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5.34万元。2023年2月,梁建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晋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白永强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补贴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白永强在任晋中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所长期间,违规决定为本单位非检验岗位科室人员发放检验安全责任风险金,共计6.38万元,其中白永强本人领取1.73万元。2021年8月,白永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晋中市纪委监委)
2023年“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吕梁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 5 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吕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原一级警督胡桂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9年,胡桂保先后多次违规收受涉案当事人赠送的烟、酒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2.55万元。此外,胡桂保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胡桂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取消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石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刘彦军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15年至2022年,刘彦军借中秋节、春节之机,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茶等礼品,折合共计5.16万元;多次违规接受某私营企业主在KTV的娱乐活动安排,相关费用共计3.9万元。此外,刘彦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刘彦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临县应急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原副队长陈兴润违规接受旅游安排及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1年,陈兴润借工作之机,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违规接受煤矿企业安排的旅游、宴请等活动,相关费用共计2.65万元;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烟、酒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1.74万元。此外,陈兴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陈兴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 孝义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原大队长王清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6年至2022年,王清生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收受他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酒、手机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7.14万元;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相关费用共计1.65万元;长期借用私营企业负责人车辆供个人使用。此外,王清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王清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 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二级法官张映泰等3人借公务之机旅游问题。2018年11月,时任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协调办负责人张映泰、执行一庭负责人牛志强、执行员范杰锋三人驾驶警车前往江苏省兴化市执行公务期间,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到扬州景区游玩。此外,张映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张映泰受到政务降级处分,牛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范杰锋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吕梁市纪委监委)
五一、端午将至,为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长治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处级干部胡小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1年,胡小晶在任长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他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7万元。此外,胡小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胡小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原二级调研员李小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0年,李小红在先后担任长治市原工商局副局长、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及香烟、白酒等礼品,折合共计5.8万元。此外,李小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李小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长治市潞城区长丰储备粮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潞城区军粮供应站原站长靳余庆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20年7月,靳余庆借长丰公司党支部赴大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之机,违规组织其本人在内的17人绕道云冈石窟和阎锡山故居旅游,并使用公款支付相关费用5563元。此外,靳余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靳余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长治市纪委监委)
图文制作:山西广电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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