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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司法局:关于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附特别提示)

2016-06-14 济南市司法局 济南市司法局

济南市司法局

关于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 164号)和山东省司法厅公告,现就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济南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 6月16日至7月5日,逾期不予补报。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交纳报名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流程

1.有关报名政策

  报名人员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及法律专业的范围可以通过司法部网站查询。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具  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普通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  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的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已经完成学业、毕业证书已在办理中的可以报名。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 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负责。

2.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应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做出确认承诺。

 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 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并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上传电子照片

  上传 电子照片的截止时间为7月5日。

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人员可参照报名系统提供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上传符合规定 格式的本人 近三个月内的彩色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妥善保管。凡在报名期间上传的证件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未能及时进行重新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

 户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 放宽政策的报名人员,还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照片中的信息应清晰完整。

3、网上交纳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交费的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报名人员应当在网上填报信息且上传照片成功后,根据报名系统提示,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交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260元。网上交费成功,报名方有效。

 山东财政非税平台支持2016年国家司法考 试报名24小时网上交费服务。 网上交费银行有5家,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其中:中国建设银行不支持信用卡交费。报名人员网上交费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完成交费。交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

交纳报名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或再选择其他报名地重复报名。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 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已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4、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9月9日至9月23日 。

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务必清晰,能够准确识别面部特征以及相关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 的,可 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电子照片、考试费 于2016年6月27日至7月1日, 联系济南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预约现场 办理。

二、考试

考试内容、方式、科目及试题参考答案异议等具体事项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至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至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至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至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 )考试要求和纪律

1.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进入考场必须同时出具准考证和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

2.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熟知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共同营造诚信参考、公平文明的考试环境 。

3. 司法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律依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予以严肃处理,违纪处理情况,将通报违纪人员所在单位,抄送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司法行政机关对考试违纪人员及处理结果按年度建立档案。

实行考场安全管理系统的考点 ,考点入口将设置查验通道,识别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进行人脸识别比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一)成绩查询及成绩单打印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考试成绩公布后,凡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并下载《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资格申请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济南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其它事项  

(一)咨询电话: 0531——66608190,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向信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电话咨询:(010)88177421、(010)88177422;咨询服务时间:每天8:00至 22:00。

 

 

                                济南市司法局

                               2016年6月8日


 

关于2016年

国家司法考试 网报照片的特别提示

  报名人员在网报时需上传符合规定要求的 照片。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照片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将不得更换。 网报提供照片是否标准会直接影响到考试期间身份核验 、成绩通过后的资格申请 、证书制作 及以后的使用 。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上传。

  今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照片进行自动 筛查,照片不合格将无法上传。在往年工作中,也存在大量照片不合格情况。在此提醒考生一定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照片,以免耽误报名。照片具体要求为: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2、电子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3、电子照片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粗框眼镜(饰品、眼镜遮挡面部特征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

4、电子照片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 PS操作(照片比例与本人真实情况不符、照片经过美化操作等情况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

5、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 jpg格式。

6、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 413像素(宽) ×626像素(高 )。

7、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为 40KB ≤ 文件大小 ≤ 10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上传照片特别提示 :

1、非近期照不行。

2、照片底色,清晰程度要求高,不能模糊。

3、显露要双肩、双耳、双眉。

4、不能戴首饰包括玉吊的红绳。

5、需正面照片,不能是侧面的。

6、佩带深色眼镜,看不清眼的不行。

7、人像扭曲,头像过大或过小,人像太暗不行。

8、非证件照,自己随便照的,不规范不行。

9、底色为渐变色,太明显的不行。

为便于报名人员提交符合规定格式和文件大小的照片,报名人员可参照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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