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刘强东突发道歉信,发现两个大大大大大的问题!
今天临晨6点不到,京东创始人刘强东发了一条长长的微博,距离他上一条微博,已经过去了半年多。
纵观全文,只有两句话最重要:
1. 明尼阿波利斯市亨内平县检察官办公室宣布将不会对我提起任何指控,这个结果证明了自始至终我都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2. 我已经第一时间向她坦承了事实。
我发现了两个大大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
他说人家美国检方已经撤销了指控,所以自己没有触犯法律(但撤销指控不等于说他不触犯法律,这一点一会儿再探讨)。
下面是美国方面撤销指控的原件截图:
No sexual assault charges against Chinese businessman
不指控中国商人性侵
No charges will be filed against Chinese businessman Liu Qiangdong for an alleged sexual assault, Hennepin County Attorney Mike Freeman announced Friday.
亨内平县检察官办公室 Mike Freeman 律师周五宣布,将不对中国商人刘强东提起关于性侵的指控。
几个关键词学习一下:
① 指控:charge
② 对…提起指控:file charges against...
③ 涉嫌性侵:alleged sexual assault
但是有一点请注意噢!触没触犯法律,和撤销指控不是一码事。关于这一点我专门请教了我的律师朋友,大家请看:
所以说,刘强东这份所谓的道歉书还是有些“偷换概念”滴,让一些对法律不太熟悉的朋友认为他自始自终就是个好人,完全被冤枉了。
第二个问题:
刘强东用了极其委婉和隐讳的说法,承认了自己“出轨”的事实,但对美国警方此前认定的“强奸罪”丝毫未提及。
这是美国明尼苏达警方出具的官方报告,明确了其犯罪类型为: Criminal Sexual Conduct-Rape-completed,意思为:性犯罪-强奸-既遂。
但刘强东在这封道歉信里,仅仅用了“第一时间向她坦承了事实”这样的字眼,生动地诠释了什么叫“轻描淡写”和“一笔带过”。
不过可以理解,中国人嘛,尤其是中国大企业家,什么最重要?当然是面子咯!
中国还是有不少人,天然对劳苦大众里奋斗打拼出来的人有崇拜感。但我至少希望“侃英语”的读者们要有独立思考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我们可以做到“人艰不拆”,但更应做到“心明如镜”。
有人可能会注意到另一个问题:
为什么刘强东实际上在美国触犯了法律,但当地警方又不提起诉讼呢?
这其实已经不是一桩简简单单的法律事件了。下面我简单分析一下,可能说得不对哈:
首先,刘强东被保释后便迅速回国,因为中美没有引渡条例,中国政府不可能让美国警察在中国国土上抓人。
其次,根据此前的报道,刘强东早已用5000万美金(约合3个亿人民币)摆平了女当事人,她这一生都可以衣食无忧了,怎么可能继续不依不饶?
再次,“孟晚舟案”的神助攻。如果美国当地警方霸王硬上弓,一定要把事情闹大的话,就有可能会上升到“孟晚舟案”这种级别的国际政治外交事件,想必这不是美国当地一个小小警察局能掌控的局面。
所以,这一次亨内平县检察官办公室“撤销指控”的声明在意料之内,也在情理之中,没什么惊讶的。
倒是刘强东本人,“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不管怎么样,他“婚内出轨”已经坐实,以后不能天天跟奶茶妹出来卖恩爱人设了;参加各种论坛时,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意气风发和自信满满了。
还是那句老话,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为一个英文po主,我最后教大家这句话的英文表达:
① What is done by night appears by day.
晚上干的事儿,白天会败露。
② The day has eyes; the night has ears.
白昼有眼,黑夜有耳。
东哥的事儿虽然告一段落,但这件事情本身的教育意义,值得大家思考。
推荐:刘强东案背后:明尼苏达大学的摇钱树和性丑闻 | 纽约时报
上篇:如果老外对你说“hit me”,怎么办,打他?千万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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