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贵州幼童性侵不存在!到底谁是推手?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大连当街暴打女子的凶手刚刚落网,微博上又曝出“贵州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消息。
消息爆料称,贵州毕节、凯里等地有幼儿园、孤儿院被重金贿赂,园内发生性侵幼儿事件,施害者年纪为“20-40岁多的都有”。
煽动性极强的文字、貌似实锤的截图、触目惊心的照片…这条消息在网络上迅速发酵,后经澎湃新闻、新京报几个大媒体跟进报道,数小时内引发网络地震。
网警开始行动、网民开始声讨,贵州公安顶着巨大压力开始在全省排查,因为此事一旦被证实,将对贵州的声誉造成毁灭性打击。
就当群情激愤之时,昨天下午1点左右,贵州公安正式宣布,这是一起谣言!
网友们松了一口气,纷纷表示:还好是假新闻,否则发生这样的事情,该多么堵心啊!
与此同时,网友们也表示了对造谣者的痛恨。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不可否认,每个人都能在网上发声的确是社会的进步,但凡事都有两面性,“人人皆是媒体”也就意味着造谣成本大大降低。
一些营销号为了流量,故意编造一些没有底线的假新闻,着实可恶,浪费了很多社会资源和情感,应该重罚!
我国两部法律都涉及到了对“造谣者”的惩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次估计造谣者的严重程度够得上《刑法》了。
没错,造谣者是要严惩,但别忘了另外一句话:没有需求就没有市场。如果社会上没那么多容易上当的人,就不会有那么多的骗子。
中文里有两个成语说得好。
1.众口铄金
这句成语字面指众人的言论能够熔化金属,实际比喻流言蜚语的后果是很可怕的。
2.三人成虎
很多人以为这个成语说得是“人多力量大”,其实比喻说的人多了,就能使人们把谣言当作事实。
面对重大新闻,特别是负面新闻的时候,我们一定要保持独立思考,切不能被带节奏,只有这样,这个社会才会离真相越来越近。
这一次,这两位明星的网络表达还是非常理性的,值得点赞的,也值得我们学习。面对一个骇人听闻的消息,第一反应不能去信,而是保持一种 critical thinking(批判性思维):
最后回到本公众号功能--侃英语,让我们结合这个热点学一波英文:
1.假新闻:fake news
2.谣言:rumor
3.造谣者:rumor-monger
4.众口铄金:
直译:The public opinion is powerful enough to melt metal.
意译:mass spreading of rumors can confuse right or wrong.
5.三人成虎:
直译:Three people talking about a tiger make you believe there is one around
意译:A lie, if repeated often, will be accepted as a fact.
最后宕开一笔。
我今天看到有一位网友提出了对待谣言的另一种观点,有点意思,请看截图:
这位网友的基本观点就是:
对待谣言我们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因为如果谣言最后被证实是假的,最多情感上受点伤,但万一谣言是真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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