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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小长假,桐庐“纪检人”是这么过的(之二)!
“清明”小长假,是扫墓祭祀、缅怀故人的庄重节日,也是踏青郊游、放飞心情的好时节。但,我县县、乡两级纪委上下联动,纪检监察干部坚守一线,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村级换届、文明创建等当前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落细落小,从严要求,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共督查公墓点森林防火144处(次),督查村干部值班值守、主要河道保洁、甲鱼养殖场整治、村级卫生等57村(次),当场提出整改意见5处。
共对“三月初八庙会”11个点位和22个森林防火巡查点开展督查99处(次);对18名消防巡查员巡查情况进行督查,对27名森林防火队员提出要求。对10名党组织选举提名候选人进行提醒。
共督查公墓点森林防火45处(次),督查村干部值班值守45村(次),督查清渚江等5条河流的保洁情况12次,当场劝导文明祭祀4次,对23名村干部提出清明期间值班、森林防火及关注换届选举动态等工作要求。开展受处分党员教育回访3人(次)。
共督查公墓点森林防火43处(次),对17名森林防火队员提出要求;对8个村的村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督查,对2名便民中心代办员提出工作要求。
共督查公墓点森林防火70处(次),督查期间镇纪委分别对21个村驻村镇干部提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值班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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