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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公安的这则通报,为什么瞬间被点赞刷爆?


相信很多人和小青(ID:youthzqw)一样,今天为这样一条消息真心点赞!


9月1日,昆山警方就“昆山砍人案”发布通报,称骑车男子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昆山检查机关当日表示:公安机关对昆山砍人案撤案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昆山公安发布此条通报后,该条微博瞬间被点赞刷爆,并登上微博热搜榜第一位!(详细通报内容:《 刚刚,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



就如网友说的,看到这条消息,突然觉得松了一口气。这起发生在8月27日的案件,一直牵动着大家的心弦。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社交媒体被昆山“砍人反被杀”事件刷屏。舆论纷纷认为杀人者属正当防卫,但也存在一些质疑的声音,一时间,或愤怒,或忧虑,案件的进展牵动着所有人的心。


终于,今天,“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众望所归!捍卫了法治,振奋了人心。


【为什么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江苏检方给了4点分析意见】

①刘海龙挑起事端、过错在先。

②于海明正面临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现实危险。

③于海明抢刀反击的行为属于情急下的正常反应,符合特殊防卫要求。

④从正当防卫的制度价值看,应当优先保护防卫者。


激活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就能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震慑犯罪分子。


法律不是镌刻在大理石上,而是铭刻在公民心中,让公民沐浴正义之光,让法治温润公民信仰。


小青(ID:youthzqw)观察到,就在案件发生前几天,8月24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部署。此次会议是这个委员会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


习近平强调,今年委员会工作要点已经明确,各责任单位要抓好落实。要研究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统筹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使规划更科学、更符合实际。


会议召开后,8月24日至28日,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分别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而今天,随着警方的这则通报,切切实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秉持法意 顺应民意

应当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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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 琛

▎审发:吴 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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