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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宠物殡葬:它们走了,我们怎么办?

2018-04-03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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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咪也好,狗狗也罢,宠物总是我们身边那个“短命”的朋友。

养了数年甚至十多年,温情陪伴成为亲情相依,有朝一日它们闭眼,对许多主人来讲,都希望宠物能好好离开。

然而,不同于人类逝世后日趋完善的殡葬方式,宠物的离开却往往让主人犯难。“2009年,我小嬢养了十多年的‘晓晓’走了,我们去金殿后山掩埋,还被护林员盘问了一顿……到底该怎么处理宠物尸体?我们其实也不知道。”1993出生的陈一帆(化名)说。

还不仅仅是掩埋的问题,相关业内人士和法律人士在接受云南网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宠物遗体处置实际上还关系到社会公共卫生安全。近年来“宠物殡葬”服务虽已诞生,但整个行业监管仍处于缺位状态……



殡葬师注册“宠物殡葬”无先例 希望有政策支持


因家人处置宠物尸体犯难,陈一帆发现了商机。他和家人一起经营起了一家“我爱我宠宠物美容服务部”,专门为爱宠的客户提供宠物善后殡葬服务。但因为没有工商注册先例,经营范围无法注册为“宠物殡葬服务”,于是至今的注册显示都是:宠物美容服务。

陈一帆向记者提供的一份价目表显示,动物火化是根据重量收取不同档位服务费的。5公斤内宠物尸体火化服务收费为680元,15-20公斤收费1280元,35-40公斤收费2480元。

价目表上还注明:“二环内专车接送200元,骨灰坛等殡葬用品可到现场采购200元起,骨灰终身保存;举行遗体告别仪式、660元骨灰钻石制作,以及宠物埋葬等服务”。

宣传网页显示,“我爱我宠宠物美容服务部”还提供“一次性土葬”和50年墓地土葬两种服务,土葬地址为安宁县街,一次性安葬没有时间保证,埋在果园;50年墓地保证时间,如有变动免费迁移。主人可以亲眼目睹整个埋葬过程,如果主人没有到现场,可以用手机拍摄记录埋葬过程的每个细节,把视频和照片发给主人。土葬也是按照重量不等来收费,12公斤以下一次性收费600元,50年墓地收费3300元;40公斤以上一次性收费900元,50年墓地收费5000元;还有“2500元起价的大理石、花岗岩制作碑文”等。

“最开始我们还提供宠物遗体土葬服务,就像安葬人一样地挖坟立碑。后来因为国家殡葬改革,土葬也确实存在占用土地、与人争地等问题,我们就从西安采购了专业的动物尸体火化炉,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改进。”陈一帆说,通过不断升级设备,火化过程由原来的3个小时以上缩短至30-60分钟。有相关救助机构联系时,他们也会为流浪动物的尸体进行免费集中火化处理。

“我认为宠物殡葬服务未来还是以火化业务为主,土葬确实存在占用土地、传播疫病等问题。我们搞火化,派出所民警看到后追究我们有没有营业执照,要我们去取得相关执照,我说没地方办,他们也说是第一次听说,要再了解,后来也没有下文了。”陈一帆表示,目前还没有政府部门对宠物殡葬服务进行专门的监管,希望政府能够给政策,在手续、证照办理等方面“开绿灯”。

据了解,目前昆明每年大约有2万左右的宠物尸体需要处理,还有很多不能准确估算数量的流浪猫和流浪狗尸体。陈一帆希望宠物殡葬服务将来能够合法化、正规化发展,“我们也才有能力承担社会责任,处理更多的动物尸体。”



业内人士宠物遗体要无害化处理 政府应明确市场准入


如果宠物尸体处理不当会怎样?

“从动物临床医学专业讲,不管是病死的还是自然死亡的动物尸体都需要无害化处理。一般来说,经济条件好、和宠物感情好的客户才会选择宠物殡葬服务。”执业兽医师王在皋告诉云南网记者,常见的感染犬细小病毒、犬温热致死的宠物,染病尸体可能成为疫病传染源,尸体应该尽量选择火化处理,没有火化条件的情况下,应该寻找一处没有水源的地方,用生石灰消毒后深埋处理,以避免疫病传播。

“实际上,宠物殡葬涉及的是公共卫生安全的事。随着市民生活水平提高,宠物数量越来越多,昆明目前约有20万只左右宠物,根据客户反馈,80%以上的宠物尸体是由主人自行处理,有的是在小区绿化带、公园绿地或者郊区野外掩埋,有的甚至是直接丢弃在垃圾桶里。”昆明东方动物医院总院长李磊告诉记者,包括宠物火化、殡葬用品、殡葬礼仪等宠物善后服务的创新型企业在全国多省都已陆续开张运营,但在云南,宠物殡葬服务还没有正式纳入政府监管范围,还没有真正的专业机构进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有几家做宠物殡葬服务的都是私人的”。

李磊认为,政府应该从企业市场准入、火化设备及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明确监管。



律师宠物殡葬行业性监管缺位 政府应完善配套监管


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律师姜鹏认为,随着家养宠物的不断增长,宠物殡葬行业逐渐兴起。但是,宠物殡葬目前对动物尸体的处置方式因法律监管缺位,呈现出五花八门的状况。如果动物是因感染疫病死亡,土葬可能会让动物尸体被疫病进一步破坏,同时也给疫病向人类传播提供了可能性。

我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我省出台的《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也规定,“托运人或者承运人发现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时,应当及时就近向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并按照其指定地点卸下,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弃置、剖检。”

据此,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应当及时向就近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并按照其指示进行无害化处理。

姜鹏表示,对于无害化处理的操作规范,农业部还针对性地出台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予以指导。但遗憾的是,虽然有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更多是从疫病防控的角度进行规范,而动物殡葬作为一个商业化产业兴起,行业性监管目前尚处于缺位状态,需要对其中的企业资质准入、设备及人员标准等相应配套监管进一步完善。

云南网记者:黎鸿凯

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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