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大理也“出手”了!海东新区调控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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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各地的楼市“风生水起”
各地州也频频出手调控房价
继昆明和西双版纳之后
大理市也出台相关规定
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日前,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云南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大市政办发〔2018〕80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其中对于预售的房源及价格、房地产经纪机构等方面都作出了规定,小编为大家梳理了大家都非常关心的要点,快来看看吧!
■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不得预售,不得以定金、预付款等形式向买受人收取预售房款。
■ 商品住房一经预售许可,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预售报备价格,不得以假借精装修为名、捆绑销售、阴阳合同等违规方式变相加价。
■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及价格。
■ 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一个月之内必须到相关监管部门进行网签登记备案。
全面排查检查海东新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对未按规定到主管部门备案的,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的,虚假宣传、强制提供代办服务的,严厉惩处,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及环评、水保、地灾审批备案的,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 严格执行“先绿化后建设”“边绿化边建设”及环保审批备案等要求,除前期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外,其余项目开发物业只有在项目专项绿化方案实施完毕、验收通过后方可办理预售。
■ 未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含规划、消防、环评、水保等验收备案)不得交付使用。
■凡海东新区公益广告位,均不得对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广告宣传。
■ 凡海东新区商品住房宣传广告须经海开委城市规划管理综合执法局审核批准,方可实施。
■ 未经海开委城市规划管理综合执法局审核批准的广告牌一律取缔。
近期
有假借海东新区名义
进行房地产营销的行为出现
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
就海东新区开发边界
项目开发物业及保障性住房
建设情况向社会公告
海东新区开发边界情况
经大理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海东新区控规划范围为53.89平方公里,东至大(理)—丽(江)高速,南至菠萝山南侧龙沟箐,西至环海路,北至大小坪地(不含金梭岛、罗荃湾风景名胜区)。
达到房屋销售的楼盘
名邦55-湾区生活大理海东下和国际艺术小镇一期: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房屋规划用途为文化旅游,创意基地地产。预售备案总套数为265套,已售264套,剩余1套。
海开委直属企业直投项目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楼盘
保障性住房租赁及建设情况
重要提醒
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也提醒购房者,凡有开发商、中介机构打着海东新区名义发布不属于海东新区项目开发物业的销售信息,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云南网记者:杨之辉
编辑: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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