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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6名厅级干部涉黑涉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打“黑恶保护伞”

云南网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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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全年采取留置措施和给予重处分的案件进行了为期四周的专项排查。经过排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从留置和党纪政务处分案件中,共排查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08件其中,省纪委监委机关排查出7件,涉及厅级干部6人,涉及企业负责人1人州市及以下排查出101件,涉及单位4个,涉及人员101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25人,村(社区)干部26人,企业负责人5人,其他人员39人。截至目前,已办结47件,移送政法机关进一步核实认定14件,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47件。


“摸瓜捋藤”揪出“黑恶保护伞”

云南省纪委监委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高度重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特别是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发现难、发现后取证难,查办工作中问题线索容易被灭失等问题,开展在办重要案件专项排查,从正在查办领导干部案件中查找利益关联,“摸瓜捋藤”找“保护伞”,专题研究、专人督办,突破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瓶颈。

省纪委常委专人负责专项督办

省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关于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加强督办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要由省纪委常委专人负责、专项督办;


加快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办理进度,准确、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大涉黑涉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排查;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工作意见》,抓好工作落实;


纪检监察审查室要建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案件卷宗,进一步规范案件档案。


根据云南省纪委常委会分管审查室联系地区和单位,将排查出来的108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交由相关3名省纪委常委领衔督办,适时深入相关州(市)进行督办、指导。


在督办昆明市呈贡区纪委监委排查和交办反映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涉黑涉恶腐败问题5件线索中,现已办结2件,正在核查3件。同时对涉及委机关相关处室处理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加快办理进度。

找到利益输送源头发现制度漏洞

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中,通过转变工作思路,加大督办力度,力求取得专门成效。


在执纪理念上,不以涉案金额、违纪情节作为衡量案件影响力的唯一标准,更加注重审查调查的“时度效”相统一,更多地从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统筹考虑,开展蹲点式、交叉式、推磨式监督检查,不打招呼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电话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准确研判及时上报,依纪依规依法,坚决严肃查处。


同时,省纪委监委善于从个案中发现普遍性的规律,“钻进去”“跳出来”,分析本质,抓住重点,创新执纪方式,既要“顺藤摸瓜”更要“摸瓜捋藤”,认真分析案件背后的利益输送、相互关联等各方面因素,找到利益输送的源头,发现制度存在的漏洞,推动云南政治生态不断修复、净化、建设。



西双版纳

两招揪出黑恶势力“保护伞”


“景洪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原副局长刘军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近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同一天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至此,该州纪委监委先后对4起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立案查处,调查终结并顺利移送审查起诉。


破解“熟人社会”挖出地头蛇

同时,为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的实际问题,加大提级办案、交叉办案力度,州纪委监委对涉案人员多、范围广,作案时间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进行提级办理或组织异地交叉办案。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核查、督办等机制,凡涉及重大、复杂“保护伞”问题,进行提级办理、异地管辖,指定下一级监委实施留置措施。


州纪委监委介绍,“嫌疑人长期在当地公安机关工作,社会关系复杂,具有较强的反调查能力。提级办理和指定管理可以有效避免当地人情干扰和阻力,进而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的公正性。”


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深挖彻查

全州各级纪委监委聚焦职责定位,牢牢把握正确的案件审查调查方向,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逐案过筛,背后的“保护伞”。在拓宽监督举报渠道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专项斗争中的作用,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快速处置、优先反馈。


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统筹协调,分管领导统筹调配,一名监委委员全程领办,每一个工作组都有承办部门负责人跟踪督办。坚持依法办案,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严把办案质量,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深挖彻查坚决打掉“保护伞”。



昆明

五大举措打掉黑恶势力生存基础


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排查矛盾纠纷3.1万余起、化解2.8万余起,化解率为91%;全市“两抢”、扒窃警情同比分别下降62.7%、49.8%,查获犯罪团伙339个。


举措一:“红袖标”志愿者参与治安治理

昆明警方健全完善常态5万、战时10万“红袖标”志愿者参与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机制,建成一批智慧安防小区和零发案小区。全市实现命案全破,51天“两抢”警情零接报,110重大敏感警情3分钟快反到达率达87%以上。


举措二:视频监控探头围绕“三点”覆盖

同时,围绕反恐重点、治安乱点、民生热点,全力推进视频监控探头建设,全市联网探头达4万多个,机动车辆卡口设备基本覆盖全市主要道路和交通节点,“物联网关”达8600个。


举措三:在全省率先出台辅警管理办法

从根本上解决辅警招录不规范、待遇低、管理混乱、警力不足等问题。


举措四:破解病残吸毒人员收押救治难题

全市病残吸毒人员管理开创新模式,全年共收戒收治病残吸毒人员3345人,被公安部总结为“昆明模式”。


举措五:“打财断血”摧毁黑恶经济基础

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统领,以“零容忍”态势组织“风雷行动”和“10场战役”,各类违法犯罪,全市共打掉涉黑组织5个、涉恶团伙4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00余人,破获各类案件1600余起,缴扣1.2亿余元涉案现金和资产,“打财断血”取得明显成效,摧毁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


2018年,全市接报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7.4%,破案同比上升11.7%;全市“两抢”、扒窃警情同比分别下降62.7%、49.8%,涉黄涉赌警情同比下降14.52%。全年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43614人,逮捕10618人,查获犯罪团伙339个。



红河州

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涉黑涉恶人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23个,破获各类案件2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5人,查封、扣押、冻结资金341.2万元,扣押车辆92辆,缴获各类枪支19支。全州公安机关刑事立案量下降4.91%,“两抢一盗”案件量下降16.55%,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立案量下降22.3%。


全州检察机关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涉黑涉恶案件,对黑恶犯罪嫌疑人应捕尽捕、应诉尽诉。截至2月12日,共审查逮捕涉恶案件29件108人,以涉恶提起公诉18件158人,以涉黑提起公诉3件53人。全州法院准确把握罪与非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与恶势力犯罪的区别,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5件,审结12件,生效5件,判处103人。


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2018年,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因失职失责等其他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



楚雄州

四个“10”全警扫黑除恶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20个,全州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4.2%,现行命案同比下降15%、侵财类案件同比下降19.72%。


州公安局成立扫黑除恶大队,各县(市)公安局成立扫黑除恶中队,充实扫黑办人员100余人,专司扫黑除恶工作;每个派出所任命1名民警为扫黑除恶专干,具体负责入户走访、线索摸排、宣传发动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扫黑除恶新机制,在10个县市拉开10大战场;在刑侦、治安等10个主战警种建立10条战线、组建10个打击整治工作专班,构建全警扫黑除恶齐抓共管新格局。


全州公安机关出重拳、下狠手、“零容忍”,先后成功侦办了南华“4·09”、牟定“7·05”、楚雄“4·03”等一批涉黑专案,同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玉溪市

突出打击重点  依法快捕快诉


玉溪市检察机关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注重引导侦查,强化检察监督,依法从严从快批捕黑恶势力犯罪45件236人,起诉17件149人。日前,该院公布了4大典型案件。


1通海“赌霸”无处可逃投案自首

自2013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波先后纠集被告人杨某、岳某、钱某、李某(李某波、钱某、李某已被判刑)等人,逐渐形成有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杨某、岳某作为骨干成员,参加多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并负案在逃。2018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下,被告人岳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告人杨某被抓获归案。 


2018年11月30日,通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杨某有期徒刑15年,罚金2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岳某总和刑期有期徒刑6年6个月,罚金1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罚金1万元。



2华宁“战狼忠义社”网上勾结被一窝端

2017年上半年,被告人高某为首,与高某忠、杨某某、陈某某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杨某健、张某、张某某、姜某等人勾结层恶势力团伙“战狼忠义社”,为方便联系还创建QQ群。之后,该群成员逐渐发展到四、五十人,多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


2018年10月29日,华宁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公诉指控,认定该集团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高某成为首要分子,并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判处其他被告人1年3个月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



3盘溪恶势力赌场收“保护费”持刀伤人

2017年10月5日晚,为了争收赌场保护费,被告人胡某能组织骨干分子孔某辉、张某锐、岳某兴等人到华宁县盘溪镇新村小学背后鱼塘赌场和“酷吧”赌场砸场子,未得逞。后被告人持刀将夏某某砍打致重伤二级。


2018年10月30日,华宁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胡某能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7个月,其他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7年3月不等的刑罚。



4澄江黑团伙放高利贷拘禁殴打受害人

2018年8月、10月,被告人邢某峰伙同其他被告人,为索要高利贷欠款,2次对被害人武某某进行非法拘禁,并采取恐吓、殴打的手段要求被害人偿还高利贷借款。此外,被告人邢某峰等人无事生非,无故殴打他人,任意毁损他人财物,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犯罪。


2018年11月30日,澄江县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邢某锋总和刑期有期徒刑6年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至6年1个月不等的刑罚。



昭通市

半个月打掉两股街头火拼恶势力


日前,镇雄县人民法院对赵某伟为首,赵某将、赵某杰等7人为骨干的恶势力团伙案进行审判,赵某伟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赵某将、赵某杰等7名恶势力骨干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8年不等。


2017年8月11日19时许,镇雄县城新公园附近,40余人分两帮从两个方向走近,他们手持砍刀、钢管、木棍等,其中一方戴白色手套,而另一伙则戴口罩,刚一靠拢便发生火拼。一时间喊叫声、打斗声混杂,有人受伤,有人逃跑,有人追赶,俨然黑帮片火拼现场。打斗视频很快就在微信群出现,引起镇雄警方的高度重视。


当晚成立专案组开始侦查。半个月后,赵某伟恶势力团伙和宋某汉、鲁某雄为组织者的聚众斗殴人员落网。



什么是“黑”?  什么是“恶”?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  组织或雇佣“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   城区、城乡结合部盘踞乙方的黑恶势力。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西双版纳州纪委   云南日报  云南法制报

编辑:陈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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