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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人 27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以后办这些事更方便了

云南网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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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政务服务,简化办事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月19日,云南省政府发布《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决定调整27项行政许可事项。

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开办煤矿企业审批》《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许可》《文物商店销售文物的售前审批》等;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审批》等;调整为行政确认和备案的事项包括《户口迁移审批》《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馆藏一级文物审批》等。


省政府明确,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或进行变相审批;

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下放部门要与承接部门做好交接工作,确保下放事项落实到位;

对调整为行政确认和备案的事项,实施部门不得再以行政许可方式实施,要加强业务信息化建设,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简化办理手续,方便群众、企业网上办理;

对调整行使层级和审批权限的事项,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衔接工作,优化办事流程,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审批服务。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求,依据职责加强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及时对调整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进行动态调整和重新公布,大力推行“直接受理”“马上办”“最多跑一次”。省直各部门要加强对州市、县区的指导和培训,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须于本决定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涉及本地本部门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于本决定印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调整工作落实情况报本级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门汇总后,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调整的27项行政许可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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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大家更直观地查看27项行政许可事项

云南网制作了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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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网综合自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昆明日报

编辑:武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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