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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发3起!云南协警帮人疯狂销分 受贿数十万元...

云南网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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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协警违法销分!

3天前云南女协警帮人销分

赚了66万元的新闻记忆犹新

又爆出昆明协警帮人销分

赚取3.9万余元



昆明晋宁交警大队法制科辅警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呈贡交警队原辅警罗某处理车辆违章销分,并谈每处理一起10至30元好处费,2年多时间,先后为罗某提供的交通违法车辆数百起进行处理,并从中收取好处费3.9万余元。7月17日,晋宁区法院公开审理王某受贿案。


经济条件不好的王某,好不容易应聘到晋宁保安公司,然后派遣到晋宁交警大队做辅警,她在交警队法制科做内勤,主要协助民警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2014年7月的一天,她在处理违章车辆时,认识了同行罗某(另案处理),当年,罗某在呈贡区交警大队也是做辅警。


两人认识后,罗某就问王某,能否处理大车和小车违法销分,反正会有好处费的。“我们都是同行嘛!在我的职权范围内,尽量帮忙处理。”王某说,她在晋宁交警大队主要就是负责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随后,罗某说,每处理一起,他会付10至30元好处费,处理一次,就把钱转过来。


谈好价格后,罗某开始在朋友圈称,车辆违法被抓拍的,可以销分。在他的朋友圈里,一些被抓拍的司机,陆陆续续找到罗某,请求他帮忙处理,只交罚款,可以销分。


2014年7月至2017年1月,王某先后为罗某处理大车交通违法225起,处理小车的数量无法统计,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收到罗某好处费共计39235元。


公诉机关指控:王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法庭上,王某说,她认罪认罚,自己平常所收的这些钱,都用于日常开销了。案发后,由于自己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没有能力退赃,自己愿意接受法庭处罚金。


审判法官说,按照你受贿的金额,根据法律规定要10万元以上的罚金,你是否有能力交罚金。


王某说,没有这个能力交罚金,请求法庭依法作出判决。


本案将择日宣判。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像王某这样

利用职务便利帮人销分的事

在云南并非首例


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办协警郑某某,利用协助民警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理的职务便利,对陈某祥(另案处理)提供的社会违章车辆记录进行销分处理,每条收取20元到30元的好处费,2016年12月至2018年9月期间,郑某某收受陈某祥的行贿款达到666297元……


上面两个案例中的协警

在销分的“生意中”

都是“以量取胜”

每次销分不论1分、2分还是6分

按条数收费

一次10-30元


而下面楚雄这名协警

开展的“销分业务”

收费相对就高些

一次100元到200元


6月14日,楚雄市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受贿案,楚雄市交警大队的女协警王某交通违法销分,不到3个月时间,从一个“黄牛”那里受贿高达205300元。法庭上,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犯受贿罪及事实全部认可,当庭认罪。王某说,她是协警,没有权限处理违法车辆,她每次处理违法车辆,都是用交警的数字证书进行违法销分。


上面几人个案件均未宣判

下面这个2016年报道的案例

替人销分的昆明协警

收受5万余元

销了5000多分

换来5年缓刑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90后”女子张某中专毕业后应聘到嵩明县交警大队当协警,利用工作之便,她收受他人5万余元帮人注销交通违法扣分达5000多分。近日,张某被嵩明县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从上述案例不难看出

这些协警替人销分的背后

都有“中间人”的身影

协警销分往往以量取胜

随随便便数数以千计的违法扣分

就烟消云散了

而换算下来

协警们每销1分仅能赚到10-30元左右

这和“黄牛”动辄数百元一分喊价

相去甚远


今年2月18日,有市民反映说,官南大道市南坝人力资源市场附近有人在违规买卖驾驶证上的分数。


为了弄清楚情况,记者在该片区进行了暗访调查。



记者注意到,市南坝人力资源市场附近的非机动车道边,有不少人手拿招工提示牌在招人,厨师、保洁等各种岗位五花八门,就在这其中一名男子手上的宣传牌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因为上面宣传的内容并非招工,而是 涉及驾照销分业务。



这名男子告诉记者,他几乎每天都会来路边招揽生意。



记者对话代销分人员:

“150元一分,你把行驶证给我,我带个驾驶员进去,让他扣就行了,扣他的分就行了。”


“150一分是吗,不少点吗?”


“最低价了,你们去交警队附近,估计要一百七八,因为我们没有店,便宜一点。”



这名男子混迹在嘈杂的人群中,如果不注意留心观察,不太容易注意到他的身影,从交谈中记者获悉除了帮人销分,他也会向有驾照的人买分。


记者对话代销分人员:

“如果我把我的分卖给你呢?因为我基本上不开车。”


“五十元一分,卖分肯定是几十元一分,可以收,有十天就可以。”



云南三仪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建军:“从法律上来说,驾驶证的记分肯定是不允许进行这样的交易的,驾驶证的记分是因为驾驶员存在着违法行为,应当扣除的一种记分,这个是国家对驾驶员的一种管理方式,这样的买卖扰乱了国家对这一块的管理秩序,买卖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另外,记者了解到,公安部有规定,原则上一本驾照最多只能为三辆机动车处理违章,而一辆机动车的违章也最多只能用三本驾照来处理,其它的均算作违规行为。


如若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员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计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那么问题来了

“黑协警”们“薄利多销”

他们的上线是谁?

协警们平均10多元一分的“利润”

“上线”的利润又是多少?

在频频爆出协警类似案例之时

应该如何堵漏?

是否应该深挖?

是否继续严查?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809999、云南法制报

编辑: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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