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昆明将发放一笔临时补贴,领取条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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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将对今年5月份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2.29万名失业人员

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最高标准为76元/人!


据了解,2019年5月昆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5%,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8.8%。该上涨幅度达到启动云南省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条件。


为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相关要求,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于日前启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全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按月测算、按月发放”的原则,对2019年5月在昆明市范围内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最高标准为76元/人。


经测算,此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预计惠及2.29万名在昆明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预计需发放临时补贴145.92万元。



价格临时补贴是什么?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2016年8月份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通过优化锚定指标、降低启动临界值、缩短启动时间等措施对机制进行了完善。


谁可以享受临时补贴?通知明确,联动机制保障对象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扩大保障范围,但不得缩小保障范围。


按照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发布的通知,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联动机制:(一)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二)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各地可结合实际降低启动条件,但原则上不得提高启动条件。


记者了解到,全国多数地区规定的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启动的条件与上述通知保持一致,部分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降低了启动条件。



5月份云南7州市食品价格涨幅超6%

低保人员临时补贴工作已启动


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大环境影响,云南省全省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总体水平逐月攀升。今年5月,云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9%,达到启动云南省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条件。


据了解,云南省5月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超过6%的有昆明市、曲靖市、保山市、昭通市、普洱市、临沧市、红河州。


为缓解生活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前不久,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上述7个州市根据本地价格涨幅情况,制定相关措施,发放临时补贴。补助对象为2019年5月在保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


根据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基数进行测算并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昆明市31元/人·月,曲靖市19元/人·月,保山市 18元/人·月,昭通市24元/人·月,普洱21元/人·月,临沧30元/人·月,红河15元/人·月。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昆明市17元/人·月,曲靖市10元/人·月,保山市 10元/人·月,昭通市13元/人·月,普洱11元/人·月,临沧16元/人·月,红河10元/人·月。



云南网(ID:yunnancn)综合自昆明日报、云南省民政厅网站、中新网

编辑:郭晨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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