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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昆明小升初政策和制度怎么改革?教育厅这样说…

云南网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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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招生是很多家长最为关心的话题

2020年

昆明市小升初招生政策和制度将会如何改革?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

是否会取消课堂体验,实现全面摇号?


针对这些问题

8月29日

云南省教育厅厅长周荣在《金色热线》节目中

进行了答疑



周荣表示,今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这里面对招生作出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其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纳入省区地统一管理,同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于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招生的,实现电脑的随机录取,即电脑摇号。


“作为云南省来讲,我们要执行好中央的规定,利用考试机制的调整,把义务教育阶段当中的一些热点,比如择校问题解决好,真正在义务教育阶段中体现公平的要求。所以我想不论是哪一级,在政策的执行上都是坚定不移的。”周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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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印发,作为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这份文件承载的特殊意义和使命不言而喻。


那么

《意见》的亮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回应了哪些社会关切?

一起来看看

关于中小学招生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分别对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的招生考试提出了相关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一是免试。《意见》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二是就近。《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关于小升初的规定
在义务教育阶段:
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答疑一:小升初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


在义务教育阶段

无论公办还是民办

严禁任何形式选拔招生

无论是面谈还是面试

或者“奥数班”或“编程班”等入学捷径

不在于形式是什么样

只要有“选拔”功能

就不允许


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此前昆明民办学校实行优先遴选,提前招生

以后昆明所谓“民办”名校的小升初

将全部摇号

除非各大名校报名人数低于招生人数。


答疑二: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同步”包含两层意思:


第一、提前招生、在招生前给与目标学生各种承诺等方式都是违规的;


第二、公办、民办一律平等,同时同条件招生,届时学生可能需要提前做好选择,优质公办学校也有摇号入学的政策依据了。(目前昆明新一年级已实行“同步招生”)


答疑三: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意见》中的这一条没有限定是公办还是民办,只是说“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摇号)”,其含义在于,无论公办还是民办,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情况下,一律实行“摇号”入学。


(目前昆明民办初中限报学校的摇号政策是:名额的50%通过摇号确定(需要有昆明学籍),非限报学校是自主录取!)


关于学生减负


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是学生减负的关键,需要改革对学校办学、教师教育、学生成长的评价问题。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提出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制定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3个评价标准。比如,对于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要突出考查学校坚持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及办学行为、队伍建设、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


关于教师待遇及编制


《意见》对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提出了新要求,特别要求制定教师优待办法,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联动增长机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对于维护教师的职业尊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意见》对教师编制问题提出了解决路径,提出“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不得产生新的代课教师”“制定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公开招聘办法,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和学校在教师招聘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山东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勇认为:“这两点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一方面,坚决杜绝不合格的教师进入教师队伍;另一方面,把教师的招聘权、用人权还给教育部门和学校。”


“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是首次在中央文件中出现。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程序性规定,影响了教师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造成有的教师对学生“不愿管、不敢管”,有的过度惩戒甚至体罚学生。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明确实施教育惩戒权的原则,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工作,保障教师有效行使惩戒权力。



云南网(记者 熊强),部分内容整合自中国教育报、新华网、教育部网站

编辑:武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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