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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警方通报“李某草”案:成立专案组,一查到底!

云南网 2019-11-23



10月14日

昆明警方微博通报

昆明大学生李某草死亡事件

最新调查进展:


10月13日

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对李某草尸体进行解剖


10月14日

昆明市公安局

提级成立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

对李某草的死亡立案侦查


市级检察机关同步介入监督


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牵头成立工作组

对专案工作进行督察

对盘龙分局前期工作开展倒查


昆明市公安局称

将实事求是、一查到底!


详情如下↓↓↓



情况通报


9月9日凌晨2时4分许,昆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有人跳入盘龙江。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两级指挥中心随即指令两辆巡逻车、鼓楼派出所民警处警,并通知盘龙江沿线的20个派出所和市消防支队开展搜救。处警民警于2时8分许到达现场搜救,并将任某燊(女,19岁,红河蒙自人,大二学生)、罗某乾(男,22岁,红河开远人,在昆务工)、李某某昊(男,22岁,红河开远人,大四学生)带至鼓楼派出所调查。9月11日7时20分许,昆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在滇池东码头发现一具女尸,经法医初检、民警走访调查、家属到场辨认系李某草(女,18岁,曲靖师宗人,大二学生)遗体。此后,盘龙公安机关对该警情开展调查。9月16日,死者李某草表姐陈某到公安机关反映称,李某草在落水前遭猥亵,鼓楼派出所受案调查。


10月10日,李某草的母亲向公安机关书面提出尸体解剖申请。10月13日,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应李某草母亲委托,对李某草尸体进行解剖;云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和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检材分别进行检验鉴定。10月14日,昆明市公安局综合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视频分析、物证检验等工作情况,对盘龙分局办理的李某草死亡事件,提级成立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对李某草的死亡立案侦查;市级检察机关同步介入监督。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牵头成立工作组,对专案工作进行督察,对盘龙分局前期工作开展倒查。


昆明市公安局坚持实事求是、一查到底的原则,一定公正执法、查清真相,并将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彩云网评:

“道德绑架”“舆论审判”都不是司法公正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渝西锋光  张正

10月14日21时52分,昆明警方发布了关于李某草案件最新权威消息,明确表示将坚持实事求是、一查到底的原则,公正执法、查清真相,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案件的真相终会水落石出,但有个基本共识或应进一步明确,那就是舆论保持应有的理智,有助于案件的调查核实、以及可能涉及到的司法公正。


毫无疑问,随着多方角度的聚集与关注,舆论视野中李某草溺亡一事不可能被遮掩,更不会像某些声音担心的那样无声无息。昆明警方已成立工作组,对专案工作进行督察,对盘龙分局前期工作开展倒查。持续向外透露案件进展情况,针对公众疑问及时回应,无疑有利纾解舆论质疑,挤压谣言空间。


“李某草是否为自杀?”“另外的一女二男是否与李某草相约自杀?”“李某草生前行为是否被人控制”等公众关心话题,都需要在严谨的查证和相对完整的证据基础上,方能作出回答。等待答案的过程,当然是个令人焦灼的过程。但是,在权威的调查结果出来之前,短暂的焦灼等待是必须的。因为只有客观而且权威的调查结果,才能对李某草的死亡给出公正的说法。


对于调查结论,从一开始的“约着跳江”“醉酒落水”,到后来的“扇耳光是为醒酒”等之类的说法,引发网民吐槽和质疑。《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也发言论,呼吁公众需听取官方的权威通报。所以,我们需要静下心来等待,相信随着公安机关的调查不断深入,李心草的溺亡原因会越来越清晰;公安机关向社会公众持续披露案件进展,既是维护和满足公众知情权,也是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让公权力的行使过程暴露在阳光之下。


正在全力侦破此案的公安机关,或也不应受到过多舆论干扰,无论是“道德绑架”,还是“舆论审判”,都不是大家期望的司法公正。


当下,唯有理智与冷静,才能尽快厘清事实真相,才能告慰逝者,不让悲剧再度发生。



来源:昆明警方发布

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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