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命对地方教会有什么要求?
【马太福音28:16-20】
十一个门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稣约定的山上。他们见了耶稣就拜他,然而还有人疑惑。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为了完成耶稣“使万民作我的门徒”的命令(太28:19),教会必须:
1. 不断地传福音。如果教会想要使世界福音化,就必须从给身边的人传福音开始。第一步就是:在教会的每一次公众敬拜中清楚地传讲福音。
2. 教训人遵守耶稣的每一个教导。大使命是要叫人作耶稣的门徒,使人跟从、效法和顺服他。门徒的成长会带来更美好的见证。
3. 装备每一个信徒去个人布道。牧者不该是唯一的布道者。一个教会应当训练和鼓励所有的成员去传福音。可以开办主日学课程,教人传福音。要突出强调传福音用的材料(例如《生命历奇──探索基督教信仰》*),以用于个人布道。当常常和教会一起为传福音的努力而祷告。
4. 寻求与在其他国家的宣教士合作的机会。教会不应当只是努力给周围的人传福音,也应该在基督之名未被认识之地传扬(罗15:20)。因此,要找出那些有同样心志并已经在其他国家做工的弟兄姐妹,寻求与他们合作。
5. 当祷告求神兴起人来,把福音带给别的国家。每个教会的处境都不一样,但每个教会都应当祈祷,求神在自己教会当中兴起一些人来,去从事异国宣教。
* 该书英文名“Christianity Explored”,戴力高(Rico Tice)、顾百利(Barry Cooper)、沈珊(Sam Shammas)著,曹真诤等译,已于2011年4月由香港宣道出版社出版。——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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