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历史】第十讲:大觉醒——爱德华兹与怀特腓
【马太福音5:14 】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
导论
上周,我们讲到有一群牧师和信徒领袖们希望从英国国教内部改革教会,使教会能够被“净化”和更加合乎圣经,这些人因此被称为“清教徒”。在遭遇逼迫的时候,有一些清教徒逃往欧洲大陆,随后又迁移到新大陆——北美洲。
到达北美洲的先驱者们并不仅仅是清教徒,也有商人和探险者。他们最先抵达的是今天的马萨诸塞州(麻省)。不同的移民们建立了不同的殖民地。这些到达美洲大陆的清教徒、“朝圣者”和其他商人、探险者们对于应当如何组织社会有不同的观点。新英格兰地区(今天以波士顿为中心的东北部六个州)以清教徒为主,并且主张建立“圣约”的社区。
在整个十八世纪的后半叶,在北美洲的新教基督徒们经历了一系列的复兴,这段时间被称为“大觉醒时期”,又称“第一次大复兴”。可以说这次复兴为美洲大陆的居民们建立了共同的社会身份和宗教身份,催生了美国革命,深远地影响了福音派神学思潮。
美国清教徒:十七世纪的生活和思想
一、盟约神学
清教徒对教会和基督徒生活的神学可以总结为“盟约神学”,在盟约神学中:“盟约”就是一个约定。对于个人来说,一个人得救是因为神把基督的义给予了他,代替了他所犯的罪。这是“恩典之约”,神给我们信心并且与我们立约。教会是由基督徒们彼此立约来组成的,为要事奉神和荣耀神。
神同样与列国立约。如果自然灾害发生,这就是神在警告那些没有按照立约的责任而生活的国家和国民。自然灾害是神在呼吁祂的百姓悔改。所以根据“盟约神学”,一个社会应当全部是由基督徒构成的。属灵生活和世俗生活是联系在一起的,整个社会都建立在神的百姓与上帝建立的盟约之上。在清教徒城镇——如果你有机会去美国东部的新英格兰地区——教堂是城镇的中心,城镇的布局围绕着教堂展开。
那么,进入这一整体性盟约的起点是什么呢?是婴儿洗礼。借着婴儿洗礼,一个人成为教会的成员,也因为他是教会的成员,所以他有资格参与公共事务和投票。对于第一代的清教徒而言,整个体系都没有问题,因为第一代清教徒移民绝大部分都是重生的基督徒,所以他们才付了那么大的代价背井离乡到美洲大陆来。但是这一情况慢慢地发生了改变。
二、“半途盟约”
对于主张婴儿洗礼的清教徒来说,“洗礼”意味着恩典之约的“印记”。但是在清教徒的第二代中,很多人虽然受了婴儿洗礼,但却并没有真正相信基督,他们也开始游离于教会之外,甚至根本没有教会生活。当他们的孩子出生的时候(第三代),清教徒们就面临着一个两难:他们认为应该让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加入教会成为成员。他们同时想要让教会继续影响社区和政府,包括影响这些第三代的孩子。
在1662年,他们做出了一个决定:允许教会中并未真正归信基督的成员的孩子接受婴儿洗礼,但是这些孩子不能够领主餐。这被称为是“半途盟约”(Half-Way Covenant),因为这些第三代的人并不被真正看作是基督徒,但同时仍然是教会成员。这样,个人、教会和社会仍然是联系在一起的。“半途盟约”带来了很多的后续问题,这让我们看到清教徒们建立的社区很快受到世界的影响并向世界妥协。
三、教育
对英国的清教徒运动而言,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非常重要,这两所大学为清教徒运动培养了大量人才。当清教徒们来到美洲大陆的时候,他们也充分重视教育的重要性。清教徒们意识到,要让后代敬虔,他们首先要能看圣经,他们要能看圣经,就需要普及的基本教育和训练传道人的高等教育。
在1636年,清教徒们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建立了哈佛大学。哈佛大学是“山寨”了剑桥大学的以马内利学院(Immanuel College),连地名都拷贝了英国的地名。建立哈佛大学目的是训练和装备传道人。但是哈佛大学很快被世界影响,开始接受自由派神学的影响,偏离了纯正的基督教信仰。清教徒们认为建立另一间大学、多一些选择会更好。于是在1701年,康乃狄克州的清教徒们建立了耶鲁大学。耶鲁大学建校时的校规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间学府在建立之初时的目的是什么:
所有的学者都要按照神的话语敬虔地、无可指责地生活,他们需要殷勤地阅读圣经——圣经是真理之光的泉源,也需要持续地参加公开或私下的敬拜。……本校的每一位学生都要在行为和言语上对自己的教师显出足够的尊敬和敬畏……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用争竞的、不尊重的语言或是对抗教师。
四、约拿单·爱德华兹(1703-1758)
1. 爱德华兹·简介
爱德华兹是耶鲁最早的毕业生之一。他十三岁进入耶鲁学院,接受严格的人文课程训练。他精通拉丁文、希腊文与希伯来文,所写的自然科学论文显示他具有罕见的观察舆分析能力。而神学方面,他对牛顿和洛克的思想特别感兴趣,他们对他的影响在日后产生了深远的意义。人们普遍认为他是北美洲最伟大的一位学者和思想家,他是一位神学家、一位哲学家,他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心理学家和自然科学家。他的生活和思想很好地反映了十八世纪美国的基督教神学。
2. 爱德华兹·早期生活
爱德华滋于1703年10月5日在美国东岸康乃狄克州的温莎镇(Windsor)出生,在十一兄弟姊妹中排行第五,但却是唯一的儿子。父母都是出身于敬虔清教徒后代的家庭:父亲是公理会的牧师;母亲是北安普敦(Northhampton)极具影响力的教牧领袖斯托达(Solomon Stoddard)牧师的女儿,他自幼在家受虔诚的宗教教育熏陶。
爱德华兹从小就显现出恩赐,他花很多的时间在田野里、在镇外,思想创造和创造主。1716年,也就是13岁的时候,他进入耶鲁学院,四年后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1720年毕业,继续在校研读神学,同时受聘服侍于纽约的一间小教会——苏格兰长老会。
3. 爱德华兹·在耶鲁(1716-1721)
在耶鲁的时候,他对神学和圣经研究、圣经语言、启蒙运动所推动的科学和哲学都非常感兴趣。他也注意到启蒙运动给传统的基督教信仰带来的挑战,为了回答这些挑战,他深入地学习正统的基督教神学。然而他在人的罪、神的恩典和主权这两件事情上有很大的挣扎,无法确信。
在1721年,也就是爱德华兹18岁时,根据他的自述,神在情感、理性和灵性上都给他特别的带领,让他认识到他需要救恩,以及神已经在他的心里工作来拯救他。爱德华兹默想提摩太前书1:17所说的:“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这段经文让爱德华兹对神有了全新的认识,他在日记中这样写道:“我的灵里好像有什么东西渗透了进来,一种神圣的荣耀进入我的心中,这是一种我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
从某种意义来说,爱德华兹其实使用他的余生都在默想、反映和扩展这种神圣的荣耀,他帮助人们认识神的伟大、神的超越和神的荣耀。
4. 爱德华兹·北安普顿
应外公斯托达(Solomon Stoddard)牧师主理的教会之邀,爱德华兹于1727年开始在马萨诸塞州的北安普敦出任圣公会副牧师。
斯托达是康乃狄克河峡谷当之无愧的、最有影响力的属灵权威,也受到信徒们的爱戴。北安普敦在波士顿的西郊,这间教会在新英格兰地区也颇有声望。爱德华兹在那里作为副牧师服事了三年,并在1729年斯托达去世后升任主任牧师。
5. 爱德华兹·第一次大复兴
斯托达讲道有能力,声誉也很好,却主张“半途盟约”(Half-Way Covenant)。如此一来,信与不信的界限无形中消失、混杂了,既然圣与俗仿佛一体,基督徒也就没有必要分别出来过圣洁生活,以致信徒反应淡漠,而更大多数是不冷不热。爱德华兹和当地其他的牧师都感受到教会昏睡的情形,不只信仰生活,就连道德生活也松懈不堪,他因对人的灵魂极其关心,多次想改革这种情况。
在爱德华兹开始牧会后,教牧事工占据了他几乎全部的时间。从早上4点或者5点开始,他一天用十三个小时学习、回复信件、写作,以及预备自己的讲道。他认为宣讲神的话语是他作为牧师对教会最重要、最基本的服事。他的讲章和作品迅速地传播开来。
从1731年到1734年,他看到人们对属灵的事物开始感到兴趣,好像复兴的火在那个地区蔓延开来。爱德华兹对此感到兴奋,并在给朋友的信中提到了这一现象。后来在1737年,他将属灵复兴现象的观察和报导,写成一本书,是《神奇妙工作的忠实记述》(Faithful Narrative of the Surprising Work of God),同时在伦敦和波士顿出版,到1738年末,已经再印了许多版。此书被普遍传诵,为“大觉醒运动”作了准备。他这样描述当时的属灵复兴:
在整个镇上,人们都迫切地关注信仰所揭示的伟大事情,他们也关心未来永恒的世界。无论年龄、无论文化程度,那叫枯骨复活的声音在他们当中回荡。所有其他的信仰和其他的“属灵”观点都被迅速地丢弃,所有的谈话都建立在上帝的荣耀和永恒之上,除了那些必须的日常对话以外。其他跟宗教信仰无关的话题都很少被提到或听到。人们的思想和意念都奇妙地从世界转离开,世俗生活对我们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吸引力。
6. 爱德华兹·《圣灵将神超自然之光直接照彻人心》,1733年传讲,1734年出版
这是当时最重要的一篇讲章。这篇讲章的首要关注是:分辨基督徒经历的真正核心,特别是要分辨知识主义和情感主义。在这篇讲章中,爱德华兹解释说,神使用一种直接的方式与祂的百姓沟通,这种沟通是超越理性的,是单单依靠理性无法企及的。
一个真正重生的人,神也给他一个全新的能力,让他能够理解跟神有关的事,能够理解基督的美丽和基督的伟大。这种能力是不信的人所不会拥有的。
爱德华兹在这篇讲章中做了这样的一个比喻,他说“这就像你知道蜂蜜是甜的,拥有这一理性知识,和你尝过蜂蜜的滋味、感觉过它的甜,这两者是不一样的。”所以,被圣灵重生的信徒“不仅仅在理性上知道神是荣耀的,而且在心里还品尝到神的荣耀是什么滋味的。”
由于爱德华兹忠心的布道,他的讲道很快地传遍了北安普顿和周边的小镇,很多人或者因为他的讲道而重生、成为真基督徒并尝到这种真信仰的滋味,或者原本冷淡退后的信仰得到了更新。
7. 爱德华兹·北安普敦复兴的冷却
虽然知道基督最后必然得胜,但是爱德华兹也明白撒旦在竭力地搅扰和播撒稗子,而撒旦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停止福音的传讲。
在1735年6月,爱德华兹的一位叔叔Joseph Hawley,因为对自己的罪充满绝望,也对救恩充满疑惑,最后选择了割喉自杀。Hawley是教会的成员,也是北安普顿的一位德高望重的领袖。爱德华兹心情沉重地写道:“这一消息很快给我们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和影响。”这一事件也给这位年轻的牧师带来困扰,他很努力地想要理解这件事情,他称之为“神可怕的护理。”虽然Hawley的自杀几乎结束了北安普顿的复兴,但是爱德华兹却仍然忠心地在教牧的岗位上服事。这一悲剧成为爱德华兹的一个重要提醒和警告:一个敬虔的复兴很可能变成只是一个过度的情感经历而已。
8. 爱德华兹·“大觉醒”
康乃狄克峡谷和北安普顿的复兴很快地影响了北美其他殖民地,甚至影响到了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等地。也涌现了其他的复兴布道家,包括长老会的坦能特兄弟(Tennent Brothers)和塞缪尔·戴维斯(Samuel Davies)。
大觉醒的几个要素:巡回布道家、简单易懂的信息,却扎根于福音、既用理智分析吸引人,也用真实的情感影响人、带来教会成员数量的增长、同时也强调个人与神之间的关系。
五、乔治·怀特腓(1714-1770)
1. 怀特腓·简介
怀特腓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超过了其他的布道家,也超过了爱德华兹。乔治·怀特腓是英国人,也是圣公会(英国国教)的牧师。他毕业于牛津大学,是卫斯理兄弟的好朋友。怀特腓在英格兰的布道激励了很多人悔改、离弃罪中的生活,并信靠基督得救恩。
怀特腓的声音非常响亮,他的讲道往往有非常戏剧化的表现能力,也对失落的罪人宣讲福音极有激情。在英格兰,他很有争议,因为他直接批评很多圣公会的传道人是没有重生的。同时,他选择不仅仅在教堂布道,而且也在野外、在田地里、在露天广场甚至市场里布道。
他有一个折叠的讲台,无论到哪里他都会带着,以便随时站上去讲道。听说怀特腓要讲道,数千人会跑去参加,有的时候甚至会有两三万人聚集聆听他的讲道。在那个时候没有扩音器,他完全靠自己的声音布道。有的人是出于好奇来听道,有的人是出于灵性的饥渴而来听到,还有一小部分人是为了制造麻烦而来听道。
有一次,他在英格兰的一个公园布道。有人带着石头、臭鸡蛋和死猫来听道,并且在他讲道时扔到怀特腓的身上。怀特腓勇敢地讲完了自己的信息,并带领很多人——包括一些暴徒——归信了基督。
2. 怀特腓·来到新大陆
1738年,怀特腓在佐治亚州建立了一间孤儿院。1739年,怀特腓来到宾夕法尼亚州和其他南方殖民地开始布道。可以说,怀特腓是美国第一个“名牧”:很多人跋涉数里地来听他讲道。报纸报道和预告他的行程,并且会有记者到场采访和发稿。怀特腓很好地利用各种传媒工具,因为他非常希望更多的人能够来听到福音的信息。
3. 爱德华兹与怀特腓
爱德华兹开始读到年轻的怀特腓所取得的成就。在1740年,爱德华兹写信给怀特腓,并且邀请他在新英格兰布道的期间能够来一趟北安普顿。怀特腓读了《神奇妙工作的忠实记述》一书之后,欣然同意前往。在1740年10月17-19日,怀特腓来到了北安普顿并且被招待住在爱德华兹家里。
撒拉·爱德华兹,是爱德华兹的妻子,是一个有学识、敬虔并且对家庭忠心的好姊妹。撒拉养育了十一个孩子,同时也是她丈夫事工的好助手。当时怀特腓还没有结婚,他住在爱德华兹的家中的时候非常震惊于这个家庭的敬虔。他看到撒拉有个安静和谦卑的灵,她总是信靠神,并且是丈夫的事工好助手。怀特腓回忆说,他被撒拉的服事所吸引,并且好几个月努力地向神祷告,求神赐给他一个亚伯拉罕的女儿作他的妻子。
怀特腓1740-1741年的新英格兰之旅成为大觉醒运动的高潮。每一次都有数千人聚集来听他讲道,并且以炽烈的情感回应福音信息。由于确信自己的罪和神的审判,他们会向神哭喊、寻求救恩。很多人转向基督,大量的人加入教会。
怀特腓和爱德华兹的区别所在:爱德华兹很少在教会以外的地方布道,而怀特腓则一生都在公共的场所而非教会里布道。爱德华兹是一个牧师,也是一个神学家。他的著作涵盖了很多领域。而怀特腓则是一个单纯的布道家。
4. 本杰明·富兰克林与怀特腓
美国的建国元勋本杰明·富兰克林是怀特腓三十年的好友,他们的友谊一直持续到怀特腓1770年去世。富兰克林为怀特腓印刷讲章,最后还筹款为怀特腓设立了宾州大学。
大觉醒之后的爱德华兹
一、《宗教情操真伪辨》
怀特腓为“大觉醒”提供了声音,而爱德华兹则为“大觉醒”提供了思想。
在新英格兰的很多地区,复兴开始变得失去控制。有的地方人们在聚会时尖叫、大笑、精神恍惚、看见异象等等,甚至抽搐、混乱也很常见。有一些传道人运用语言和情感的渲染力在有意识地制造这种热烈场面。波士顿地区的很多牧师和教会对这种情况开始感到警觉,并且很快走向另一个极端:反对复兴。由于他们的反对,爱德华兹要写一本书来为复兴运动辩护,同时也要批评复兴运动中的乱象。
在1741年,他在耶鲁大学的毕业典礼上发表演讲,题目是“区别上帝之灵工作的标记”,这篇讲章后来扩充为他的名著《宗教情操真伪辨》。在这本书中,爱德华兹首先讲到十二个标记是不能够作为圣灵工作的充分证据的,包括超自然的经历、对宗教的兴趣,甚至是在知识上和理智上理解圣经,他认为这些都是不够的。在这本书的后半部分,他给出了十二个标记他认为是足够证明圣灵工作的,包括爱上帝、尊荣基督,以及一个敬虔的、公义的生活。
二、北安普顿的麻烦(1744-1750年)
最后,是一个神学问题导致了爱德华兹和北安普顿教会之间的纷争和冲突。他的外祖父斯托达认为,主餐是一个带来改变的圣礼。他教导说,饼和杯能够把福音真理传递给接受的人,所以没有信主的人也能够领主餐。爱德华兹则认为,唯独在基督里宣告真实可信信心的人才能够领主餐。当爱德华兹想要教导教会和改变教会做法的时候,会众非常反对。在经过长时间的辩论和教导之后,在1750年6月22日,教会的会众投票解除了爱德华兹的牧师职务。
三、成为向印第安人传福音的宣教士(1751-1757)
爱德华兹被解职之后,就去到马萨诸塞州的斯托克布里奇(Stockbridge)担任宣教站的牧师。在那里,他写下了大量作品,包括《原罪》、《论自由意志》、《上帝创世的目的与真美德的本质》(未写完)等。
四、担任普林斯顿大学校长(1758)
在1758年2月16日,爱德华兹开始担任新泽西学院(即现在的普林斯顿大学)校长。爱德华兹对科学探索很有兴趣,在1758年2月23日他自告奋勇接种一种新的天花疫苗,但是实验失败了。爱德华兹死于1758年3月22日。
爱德华兹一生最关注的是什么?在写给狄波拉——一位在大复兴中悔改归主的姑娘的信中,爱德华兹这样鼓励这位初信徒:
虽然我们充满罪恶,但是我们有一位从天父那里来的好朋友:就是耶稣基督这位义人。他的宝血,他的公义,和他的爱与信实,都足够地、无限地盖过我们的罪所堆成的高山。
作者:国会山浸信会众长老
用圣经视野和实用资源装备教会领袖
进而通过健康的教会向世界彰显神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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