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历史】第十二讲:浸信会与宣教
【马太福音】28:18-19 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导论
我们都很熟悉这段经文,我们也知道这是大使命的一部分,是耶稣在升天之前给信徒们最后的命令:向整个世界的各族各方各民传扬福音。今天我们要关注的是两个方面的历史发展,这两个方面都和这节经文有关。
第一是浸信会的历史,“给他们施洗”是大使命的一部分,我们是一间浸信会教会,浸信会强调信而受洗,忠实地遵行耶稣所命令的“给门徒施洗”的命令。我不是要高举宗派主义,我们非常乐意和其他福音派的基督徒相交,即便在圣礼和教会体制的问题上可能大家对圣经有不同的解读。但是我们就是一间浸信会教会,我们也需要理解浸信会的历史。
我们也应当是一间宣教的教会。我们需要理解宣教运动是如何开始的,以及我们可以怎样在世界宣教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浸信会的起源——四个源头
就像可能有许多条溪流汇入大河一样,浸信会这个基督教新教最大的宗派拥有多个不同的源头,我们确知的至少有四个源头。所以,我们需要认识和学习这四个源头的起源、他们的主要教义,和他们后来的发展。
在认识这四个源头之前,首先我们要区别一下主干:究竟什么是浸信会?浸信会是相对于其他几个主要的新教宗派而言的:长老会、圣公会、公理会和一些其他的宗派。浸信会主要相信什么呢?
1. 宗教自由。浸信会非常强调良心的自由,认为只有神能够审判人的良心,国家无权判断信仰的正确与否,信仰属于良心自由的层面。国家的权柄是在有限领域里的。因此,浸信会也强调地方教会的自治。教会的权柄来自于教会的全体会众,没有任何教会以外的机构(包括教会间的联会、机构,或者国家)能够把他们的意志强加于地方教会之上。
2. 信而受洗。浸信会——无论什么支派——都认为只有那些真正从罪中悔改并且信靠基督的人才能够接受洗礼和加入教会成为成员。教会是由基督的门徒,也就是真信徒组成的。
第一个源头是再洗礼派(重洗派,Anabaptist),1525年
起源:
从瑞士的苏黎世开始,他们是慈运理的追随者中比较狂热的那一群人。
格列伯(Conrad Grebel)是慈运理的支持者和拥护者,刚开始的几年间,他遵照慈运理的教导,在信徒各人的家中查考圣经,就在主后1525年的1月间,当他们在聚会时,其中一位弟兄,布老若克(Blaurock),他请求格列伯为他再重新施浸(他曾接受过婴儿洗礼),而格列伯也同意并确实执行了。因为他们这样“重新”施行浸礼的缘故,所以他们被外界称为“重浸派”。
因此,他们从其他新教教会中逐渐分离出来。因为路德和慈运理与政府有紧密的合作关系,是政教合一的。重浸派的弟兄们则认为这样是教会腐败的根源,所以加以反对。
因此,政府抨击他们为异端、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人。他们遭到了严重的逼迫,甚至有很多的人被支持路德和慈运理的新教政府处死。然而因为他们对圣经的认真和和平主义的态度,重浸派的观点和教会都在欧洲得到了广泛传播。
主要教义:
重浸派的教义非常多元,在很多问题上没有一致的立场。但是在重浸派中有一些极端的元素,可以作为区分的标志:有一些重浸派是强烈的和平主义者,他们认为基督徒不应该担任政府公职。有一些重浸派挑战原罪,并不认为人生来就有罪。有一些是极端的平权主义者,取消教会中所有的职分,包括允许姊妹在教会中进行带领和讲道。还有一些是完美主义者,他们极度地追求回到使徒行传中教会的样式,凡物公用、共同生活。
发展:
今天的阿米希人和门诺会被认为直接起源于此运动,而弟兄会则是重浸派后续所发展出来的教派,基督徒聚会处也是重浸派发展的结果。
第二个源头是一般浸信会(1608年)
起源:
约翰·史密斯(John Smyth, 1570-1612),英国人,他在1607年带领一群基督徒逃往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因为在英国遭到了迫害。在荷兰,他们建立了自己的教会。1609年,史密斯被信而受洗的观念所说服,他相信唯独信徒受洗是圣经所教导的观念,婴儿洗礼是不符合圣经的。在接受了这一原则之后,史密斯先给自己施行了信徒洗礼,然后给其他四十个人施行了洗礼。接受史密斯洗礼的人中有托马斯·赫尔威斯,后来成为伦敦很有影响力的一位牧师。在史密斯的带领下,他们在荷兰成立了第一间英文的一般浸信会教会。然而,史密斯后来在1610年被教会除名,因为他受到门诺会的影响,试图把教会变成门诺会的一个支派(Waterlander)。
托马斯·赫尔威斯(Thomas Helwys,1550 -1616)后来回到了英国,在1612年建立了伦敦第一浸信会,这间教会的位置是在斯皮塔福德(Spitalfields)。赫尔威斯倡导宗教自由,教会与国家分离,宽容无神论者、外教人、其他信仰者。后来他向英王詹姆斯一世写信请愿,呼吁宗教自由,他说,“国王只是一个人,不是神,无权在属灵的事上管辖百姓”。詹姆斯王将他投进监狱,1616年死在狱中。
主要教义:
为什么我们叫他们“一般浸信会”呢?因为他们认为基督的代赎是为所有人预备的,代赎是普遍的。基督为所有人而死,每一个人可以选择接受或相信,救恩可能因为人的回应而失落。这是神的主权和人的自由意志之间的一个来回拉锯,在之前的课程中我们讲到奥古斯丁与伯拉纠、加尔文主义者与阿民念主义者、第一次大复兴与第二次大复兴,一直在这件事上有不同的观点。
发展:
一般浸信会在1650年建立了47间教会,1664年建立了全国性联会。由于一般浸信会在教义上不那么严谨,所以经历了很多内部的纷争。到1800年几乎消亡,有很多一般浸信会教会变成了一位论(否定三位一体)的教会。
第三个源头特别浸信会(Particular Baptists)
起源:
特别浸信会是从一个清教徒的分离主义教会(从圣公会中分离出来)开始的,这间教会的领袖是亨利·雅各(Henry Jacob),建立于1616年。
在1638年,第一间英国加尔文主义浸信会开始聚会。到1644年,七间加尔文主义浸信会开始建立联会,他们写下了1644年伦敦浸信会信仰告白,这份文件宣告了他们与重浸派和一般浸信会的不同。
主要教义:
有限的救赎——基督是为选民而死,而不是为所有人死。基督的死是为神的百姓所预备的,救恩是不会失落的。这是和一般浸信会截然不同的教义。
特别浸信会是加尔文主义者,他们相信神恩独作(Monergism):只有神能够发起救恩和成就救恩,人毫无功劳。
发展:
在英国内战期间(1642-1649)、空位期(1650-1660),由于宗教信仰的自由,特别浸信会和一般浸信会都得到了快速发展。到1660年,全英国一共有三百多间浸信会教会。
两个主要的特别浸信会领袖:约翰·班杨和司布真
约翰班杨在24岁时,1653年受洗,随后开始讲道和教导。在1660年,查尔斯二世把他逮捕入狱,一致拘禁到1672年。班杨拒绝停止讲道的命令,因此他在1675年再度被捕。在狱中,班杨写下了《天路历程》这本名著,成为基督徒世界的经典读物。《天路历程》以比喻的方式描述了基督徒的生命成长。他在狱中写的另一本书是他的自传,《丰盛的恩典》一书(三联书店出版),描述他的生命历程。
司布真,被称为“讲道王子”。司布真于1850年受洗,19岁的时候就成为伦敦最大的教会的牧师。1861年,由于人数的继续增长,教会建堂完成。新堂可以容纳五千人的座位,还容许一千人站着听。教会的名字叫伦敦都市会幕教会。在1880年代, 英国的浸信会发生紧张的局势, 导致“下坡之争”(Downgrade Controversy)。自由主义的神学入侵浸信会联会,结果司布真和其他人于1887年退出联盟。司布真一生讲道3600多次,著作49本。
第四个源头美国的浸信会
起源:
美国的第一间浸信会是1639年由罗杰·威廉姆斯建立的。他毕业于剑桥大学,在剑桥学习时成为一位清教徒和分离主义者。威廉姆斯认为英国国教会是腐败而错误的,等到他和妻子在12月初登上里昂号的时候,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分离派。1631年,他来到马萨诸塞州殖民地。
当时,殖民地政府禁止清教徒去印第安部落传福音,威廉姆斯认为政府对教会事务增加限制是没有理由的。当时的殖民地政府还要求人民必须主日去教会,以及制订了一系列规则把圣经的属灵责任以立法的形式要求人民遵守。威廉姆斯认为,这不是政府的权柄。
因此,马萨诸塞总督温思罗普禁止威廉姆斯去英国布道,于是威廉姆斯在1635年离开了马萨诸塞州,1636年来到了罗德岛。由于威廉姆斯公开认为殖民者不应该夺取印第安人的土地,从而得到印第安人信任,卖给他一片土地,建立了普罗维登斯庄园,并随后建立了美国第一个浸信会。
教义:
早期的美国浸信会教会包括了特别浸信会和一般浸信会。特别浸信会于1707年在费城成立了联会,称为费城联会。费城联会是美国第一个加尔文主义浸信会联会。到1879年,费城联会共有81间教会,两万四千多成员。
发展:
浸信会早期发展较慢,直到1740年才开始展现影响力。我们会在后面继续谈到这一点。
浸信会的信仰告白
“不要信条,只有圣经”
现在,让我们纠正对于浸信会一个常见的偏见,主要是一些改革宗的基督徒们,认为浸信会是没有信仰告白、反对信条、认为只有圣经就足够了。事实并非如此。首先,什么是信条(信仰告白),就是一个有关教义的宣告性文件,内容是这个信仰团体所共同持有的关键教义,例如使徒信经就是一个典型的信仰告白。由于浸信会强调地方教会自治,所以有人认为浸信会是个人主义的、反权威的、不一致和没有信条的,甚至进一步说浸信会不像圣公会和长老会那样重视教会历史、忽视历史上神学家们所建立的信条,是一群骄傲自大的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和不公平的。浸信会非常注重信仰告白的建立,信仰告白设立教会的思想边界。所以我想谈一谈浸信会有哪些重要的信仰告白。
首先,是1644年的伦敦浸信会信仰告白。1638年由特别浸信会的众教会在英国内战期间共同制定。1644年信仰告白是一个温暖的、灵修式的、温和的加尔文主义信条,目的是为了和一般浸信会区分开来。
在1689年,出版了伦敦浸信会第二信仰告白,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改革宗浸信会信仰告白。这一信仰告白其实是1677年写成的,是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的浸信会版。为什么要根据长老会的信仰告白改写出一个新版本替换1644年的告白呢?因为教会们想要强调浸信会和长老会之间的相同之处,以追求宗派间的合一。这份信仰告白只在教会治理(会众制)和洗礼(信而受洗)这两个章节上与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不同。
1833年,三年大会制订了新罕布什尔信仰告白,也就是我们教会现在在用的信仰告白。这份信仰告白是浸信会教会使用最广泛的一份,它也有各种各样被修改的变种出现在各个浸信会和福音派教会的网站上。国会山浸信会建立于1878年,使用了这份信仰告白。1925年,美南浸信会采用了这份信仰告白并加以修改,形成了美南浸信会信仰告白(Baptist Faith & Message,简称BFM)。BFM在1963年和2000年经过了两次修改,所有美南浸信会联会下属的大学、神学院和机构都需要认信BFM。
我们认为,1833年新罕布什尔信仰告白强调了我们所关注的、出自圣经的最重要的教义,总结了我们所需要教导的核心观念,也能够帮助我们在神的话语和真理上保持忠心。
不是说你要认信这份信仰告白才是基督徒,但是对于加入一间地方教会和促成教会的合一而言,这样的一份信仰告白是一个有利的边界。
第一次大复兴中的美国浸信会
第一次大复兴
问题:教会和政府的关系应当是怎样的?
第一次大复兴带来很多成人的信主,而这些成人原本也是受过婴儿洗礼、看自己是基督徒,这就对婴儿洗礼的教义提出了挑战。
浸信会教会因着第一次大复兴而得到增长,主要是加尔文主义的特别浸信会。在美国北部,新英格兰地区1740年只有25间浸信会教会,到1804年有312间。在南方,到1770年有上千间浸信会教会。但是,相对于其他大宗派(长老会和公理会)而言,仍然不是很大的数目。
由于浸信会反对婴儿洗礼,而当时来到美国的清教徒主要是长老会和公理会的基督徒,他们受到圣公会的影响,仍然主张婴儿洗礼,并且在盟约神学的基础上建立民事政府。美国并不是一开始就有宗教自由的。除了宾夕法尼亚和罗德岛州这两个地方以外,其他地方仍然要求传道者和教会都必须是圣公会、长老会或者公理会的。浸信会开始在宗教信仰自由方面施加影响力,并且呼吁政府放松控制。
马萨诸塞州北部开始施行一条新的法令,就是政府有权扣留那些不愿意奉献给教会的人的财产,并强制奉献给教会。有一位浸信会牧师以撒·巴库斯(Isaac Backus)开始反对这样的做法,他的母亲因为没有把钱奉献给国教(公理会)而遭到逮捕。巴库斯于是写作主张教会与政府分离,国家不应当设立国教。他主张说,基督的国不在这地上,我们也不应当把地上的国当作天上的国。
南方的情况更糟糕。弗吉尼亚州的教会以圣公会为主,如果传道人不是来自圣公会的,他就需要政府颁发执照给他。浸信会的传道人往往是拿不到执照的,但是他们又急切地想要传扬福音,让那些受过婴儿洗礼却自认为是基督徒的人悔改。于是他们就被政府逮捕和投入监狱。暴徒们冲进教会、殴打信徒和破坏聚会。政府官员强迫关闭教会。1777年,有一位来自马萨诸塞的浸信会传道人约翰·利兰(John Leland)来到了弗吉尼亚。他与宪法之父麦迪逊都是弗吉尼亚州的居民,是麦迪逊和杰弗逊的朋友和同盟。麦迪逊本来不打算在宪法中加入一条保护宗教自由的权利法案,所以浸信会人士决定提名利兰作弗吉尼亚州的代表在1789年宪法大会上批准宪法,利兰胜选希望很大。于是,麦迪逊拜访利兰,承诺若当选为弗吉尼亚州代表就将保护宗教自由的权利法案作为修正案加入宪法中,因此利兰支持麦迪逊当选为1789年美国第一届国会议员。麦迪逊为了兑现对利兰和其他浸信会人士的承诺,坚持将第一修正案加入宪法中:“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第一修正案也是权利法案的一部分。浸信会的努力带来了我们今天所知道的政教分离:国家不设立国教。
不过我们要指出的是,政教分离的目的是为了限制政府的权利在公务的范围之内,而不至于干涉到属灵和思想自由的领域。政教分离不是说基督徒,或者教会,没有对公共政治的看法,也不是说基督徒不能担任政府公职。政教分离的起初目的,是为了避免政府强制收税去支持某个宗派。
杰弗逊总统在1802年写给Danbury浸信会联会的信中说,修正案的目的是为了在教会和政府之间建立一道分隔的墙。但这带来另一个后果,就是政府的世俗化和世俗主义成为另一个主流的意识形态。作为浸信会教会,我们认为政府的管理和政策应当是为了促进基于圣经原则的普遍和公共的善,而不是说教会对政府的管理和治理丝毫不关心。
第二次大复兴
上周我们已经讲了第二次大复兴,发生在1795年到1820年。第二次大复兴呼吁每个人都要向神做出自主的决定。浸信会和循道会在这方面起了很大的领导作用。
1812年,全美只有二十万的浸信会成员。但到1850年的时候已经超过了百万。大多数的浸信会教会在当时美国拓荒的前沿,包括俄亥俄、弗吉尼亚、肯塔基和田纳西。同时,第二次大复兴建立了很多支持宣教的机构。这使世界宣教运动走上了历史舞台。
普世宣教运动(World Missions Movement)
在此之前的新教宣教努力:我们在之前讲到,爱德华兹在印第安人当中传道。除了爱德华兹以外,还有其他的印第安宣教士。威廉·克理,是英国浸信会的牧师,是启动了普世宣教运动,也被称为是“近代宣教之父”。
1761年8月17日,威廉克理生于Paulerspury,这是位于英国北安普敦郡西南隅的一个小村落。威廉的父亲埃德蒙·克理原本是一个旧毛布的织工,他的祖母与父母亲是基督徒。在他十六岁那年,由他的父亲帮他寻找到邻村的一个鞋匠师傅学习,但两年后这个师傅突然去世,他改往Hackleton,名为 Clarke Nichols的师傅那里学习,他学会了修鞋,也学会了制鞋。
在他三十一岁之前,已经可以阅读希腊文、希伯来文,荷兰语、法语和英语等不同译本的圣经。他成为一个敬虔的基督徒,这是因为和他一起制鞋的同事John Warr的影响,后者是一个敬虔的基督徒。因着这位大他三岁的弟兄带领,他也加入“不奉国教者(Dissenters or Non-Conformists)”的祈祷会。
随后,克理受一个浸信会牧师的影响加入了浸信会,并在1783年10月5日,由Dr. Ryland施浸,成为一个浸信会的会友。克理在1786年8月1日,他25岁那年在Moulton 这个地方接受按牧成为牧师。
1791年,克理完成他的第一本书《基督徒当竭尽所能引领异教人民归正》(Enquiry into the Obligation of Christians to Use Means for the Conversion of the Heathen)。内容分三大类:(一)世界各国宗教概况,(二)异教徒得救之道与基督徒之义务,(三)前人引领异教徒归成功归主事例,与未来可行的方法。原稿计长87页,花了八年的时间,这本小书在第二年出版,被赞誉为“现代传教事业的宪章”。
浸信会牧师团契于1792年10月2日接受了克理的建议,终于通过以下的议案,特命差会为“浸信会异域传播福音差会(Baptist Society for Propagating the Gospel Among the Heathen)”。近代第一个传教士差会就这样成立了。克理是第一位被差派出去的宣教士,他在印度所写的书信,使许多宣教事业的出现,例如1795年成立的伦敦会(London Missionery Society),就是一个超宗派联合主办的宣教事业,就是回应克理的鼓励而建立的。也正是因为克里,教会开始建立跨教会的机构,以专注于某个特别的事工。
克里后来举家前往印度,妻子和孩子都死在了印度。他强调自给自足的宣教,力主宣教士能够依靠当地经济而生活,并没有得到本部的完全理解。他和他的同事们把圣经翻译成了42种亚洲语言,并在印度建立了二十多间教会。
美国的宣教运动领头羊是美部会(American Board of Com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 ABCFM,全称美国公理宗海外传道部)
1806年8月,威廉姆斯大学的5名学生(塞缪尔·约翰·米尔斯、詹姆斯·理查兹、弗朗西斯·L·罗宾斯、哈维·卢米斯和拜勒姆·格林)聚集在Hoosic河附近的树丛,当时称为史洛恩草地(Sloan's Meadow),讨论亚洲人的属灵需要。他们的会议被雷暴打断,躲避在干草堆下,直到天空放晴。1808年,干草堆祷告小组和威廉姆斯大学的其他学生,开始了组成名为“弟兄们”的团体,宗旨在于向非基督徒传播福音。1810年,这些成员在马萨诸塞州成立美国第一个海外传教差会:美国公理会海外传道会,简称美部会。1812年,美国公理会差会派出了第一批5名传教士到达印度。
第一批美国宣教士包括了耶德逊(Adoniram Judson)和莱斯(Luther Rice)。他们被公理会的差会派遣前往印度的加尔各答传福音。在那里他们遇见了威廉·克里,克里影响他们成为了浸信会主义者,放弃了婴儿洗礼的观点。
莱斯后来回到美国,组织了1814年浸信会宣教大会,这一会议当时决定每三年召开一次,又名“三年大会”(Triennial Convention),这是美南浸信会的前身。
耶德逊后来去了缅甸,最后死在那里,他先后有三任妻子,都死在缅甸,他也在缅甸身受牢狱之苦。但是,他在缅甸的事工大有果效。到他去世时,有七千个缅甸基督徒,和一百多个缅甸本地的传道人。
三年大会从1814年开始,在头二十年里一共差派了一百多位宣教士去到海外。
美南浸信会
到1830年代,在北方和南方的浸信会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张,主要是奴隶制的问题。首先,浸信会并不主张奴隶制。相反,浸信会由于本身的神学主张民主、良心自由和平等,所以浸信会从一开始就致力于废奴运动,呼吁消除不平等,也挑战了根据人种和阶层划分教会的做法。但是,新一代的传道人由于在南方长大,习惯了奴隶制度,也习惯了上层人士的舒适生活。他们发展出一套捍卫奴隶制度的神学来(私有财产权)。
1845年,三年大会拒绝接受蓄奴的传道人成为宣教士,这激怒了南方蓄奴州的浸信会。
于是,南方蓄奴州的大部分浸信会教会都脱离了三年大会,自行组织了美南浸信会,以表示对三年大会的抗议和不满。
由于美南浸信会是全新的组织,所以也采用了和三年大会不同的组织方式,特别是在宣教和植堂上采用地区联会而非机构推动,带来了不同的果效。
当然,对于浸信会历史上来说,这是羞辱的一页。美南浸信会公开正式地在1995年为当时的蓄奴主义而道歉和悔改。
正式地谴责奴隶制度和种族主义。
为历史上支持奴隶制度和种族主义的行为道歉。
从各种种族主义表现中悔改。
请求美国黑人的原谅。
在新教中,美南浸信会是最大的宗派。2015年的统计是45793间教会,一千五百万成员。美南浸信会有六间下属神学院,和几十所大学。
为不满世界浸信会联盟容忍同性恋和按立女性牧师,2004年,美南浸信会正式脱离世界浸信会联盟。美南浸信会曾是世浸联最大的会员及奉献来源。世浸联4600万成员中,美南浸信会1600万人,占1/3。
作者:国会山浸信会众长老
用圣经视野和实用资源装备教会领袖
进而通过健康的教会向世界彰显神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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