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双重会籍
亲爱的九标志:
请问教会应当允许双重会籍的成员,还是应当鼓励成员忠心委身于一间教会?
这似乎是大学生们的共同渴望。他们一方面想要保持原来母会的成员身份,另一方面,他们也想在学校学习期间,在所服事的教会中获得更多惠益。
——布莱德,肯塔基州
亲爱的布莱德:
我意识到这个问题其实不只在大学生群体里有,在一些退休人士的身上也会出现,因为退休人士往往喜欢在冬天去气候更暖和的地方度假。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教会的基本意见是: 一年里面,你在哪个地方待的时间最长,你就应当加入那个地方的教会。例如,从今年9月份到明年的5月份,你都待在同一座城市,那么你就应当加入这座城市的地方教会,成为那间教会的成员。
因为教会成员制是有丰富涵义的,它不是一个毫无意义的符号,我们需要在一个可见的,相聚在一起的群体里,才能实践它。若我在一间教会聚会不超过九个月,我与这间教会的成员之间,如何履行彼此作为教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呢?在一间一年待不到三个月的教会里保留成员身份,或者成为双重会籍的成员,都面临一个同样的问题:我的成员身份实际上已经沦为表达眷恋之情的符号,而其背后的本质精神却无法被实践。
换句话说,如果我只打算在一个地方呆三个月,甚至一个月,那我就应该让牧师知道这一点,并告诉他,我将会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参加那边教会的聚会,并且为本教会祷告。同时你也应当询问他,在这样的一段时间里,有什么服事本教会的方法?
希望这样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作者:Jonathan Leeman
毕业于美南浸信会神学院(道学硕士),现在是国会山浸信会的长老,同时也是九标志事工的总编辑。李曼是威尔士大学的神学博士,著有多本著作,例如《教会成员制》、《教会纪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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