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柳州年底讨薪上演 被拖欠工资怎么办?

2016-12-18 谢永辉 南国今报


临近年底,讨薪事件也多了起来。最近,有读者向今报反映了两起集体讨薪未果的事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两起讨薪事件中的老板都能联系上,而且均表示会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只不过,他们承诺的这个“尽快”实际上已经过了很长时间。


没有证据工资难追

朱先生原来是柳州市五星步行街某酒吧的吧台工作人员。今年7月10日,酒吧暂停营业,老板称要进行装修,让员工回去等候通知。可时至今日,酒吧依然没有恢复营业。按惯例,酒吧每月15日发放上个月工资,但到了7月15日,员工们并没有如期领到工资。此事涉及保安、保洁、仓管、服务员、吧台工作人员以及客户经理,共有数十人。

8月22日,朱和部分员工来到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希望相关部门帮忙追讨工资。

朱介绍,他们一起有30多人投诉,根据之前的工资标准来算,总数达6万多元,他自己被欠近3000元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受理了他们的投诉。不过,他们手里并没有相关证据,因为他们都没有和酒吧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条、工资表等证明资料。负责核算工资、制作工资表的财务也是酒吧的股东之一,但是自从酒吧停业后,他们再也没有见过对方。

等到11月,老板放话说,酒吧转让已经交接成功,资金已到位,但财务还没算好账,大家要钱就要等。可左等右等就是不见发钱,每当有人问起,老板都以“财务还没算好”为由,叫大家继续等。

员工们继续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可由于无法提供确认劳动关系以及拖欠工资事实的证据,且酒吧负责人不出面配合调查,12月5日,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案件中止调查告知书”,依据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规定的“因被调查人逃匿不能取得相关证据”。

朱说,他们为此也曾去法院咨询过,可法院建议他们继续找劳动部门,他们也不知道怎样才能要回工资了。12月14日,记者根据朱提供的电话联系上酒吧原法人余先生,他称酒吧正在盘点清算交接中,“等这几天财务算完,股东签字就可以发工资了”。

支招

对于这种情形该怎么办呢?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彭胜指出,本案中员工最关键的就是没有实质性证据,既然老板还能联系上,那员工可以设法找出老板协商,明确是否拖欠工资,即便不能马上发工资,也要老板出具欠条。“中止调查”并不代表不再调查,只要员工取得新证据,劳动监察部门就能及时恢复调查,重新进入处理程序。

另一方面,员工也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确认和酒吧之间的劳动关系。只要确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要承担举证责任,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按时足额支付了员工工资。

彭胜建议,劳动者应具备维权意识,在平常工作中,多收集一些能够证明自己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资料。比如,营业员、收银员可以收集有自己名字并盖有公章的流水账单、票据,还要注意保存工作证件,有机会的话,录一段自己和老板交谈工作的完整视频等。

其实,对于员工来说,应该很清楚单位的经营状况,一旦发现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有拖欠工资的迹象,就可匿名向所在街道的劳动监察“两网化”协查员或城区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劳动监察部门就能提前介入,上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检查工资发放表,这样就能把欠薪消除在萌芽状态。

有欠条也要不到工资

郭先生原来是某信息技术公司员工。从今年2月起,公司就没有发过工资,每次去问,老板总是叫大家“再坚持一下”。员工们“背米打工”,一直坚持到6月20日,大家都不愿干活了。可是,他们被欠4个多月的工资仍没有下落。

今年7月,该公司28名员工向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一共被拖欠了近40万元工资。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后,及时找到了公司老板,并要求老板给每名员工都出具了工资欠条,上面注明所欠金额和还款日期。老板承诺10月26日前还清所有工资。随后,员工们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撤案。

可是,到了10月26日的最后期限,员工们并没拿回工资。他们联系公司老板,老板依旧让他们“再坚持一段时间”。如今,又过了一个多月,他们还是没有要回工资。不过,因为他们从劳动监察部门撤案,去法院问,又让他们找劳动部门。这一来,尽管他们手里有欠条,但不知怎样才能兑现。

记者联系了该公司负责人陆先生。陆介绍,因为资金链断裂,造成公司暂时处于困境。不过,目前公司有项目正在融资,而且已经基本确定,但融资款项到位还需要过程。陆声称,融资很快就会有结果,快的话这几天就能解决所欠员工工资问题。

支招

对于这种情况,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彭胜建议,劳动者可以通过两个渠道维权:其一,可重新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将继续按程序进行查处;其二,可同时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样程序更简单,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如果按照劳动监察的处理程序,确认欠薪事实后,下达行政处理意见,如果当事人配合还好,如果不配合,最后还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整个过程下来至少要半年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这起欠薪事件中,员工的证据很明确,法院可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支付令不必经过法院的审理程序,所以有快速便捷的特点。

因此,劳动者可凭手里的欠条,一边重新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边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在确认法院正式受理之后,劳动监察才会停止处理,否则将继续按程序查处。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