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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将新设监察委惩治腐败,明年1月20日前组建完成!

2017-12-01 南国今报

今天(1日)上午,从柳州市召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传来消息,该市将设监察委员会,并宣布正式启动此项改革试点工作。

在此之前,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柳州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将在报送全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审批后实施。


据了解,检察机关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及预防职务犯罪局,将转隶新设的监察委员会,新设的监察委与纪委合署办公。


根据党中央的部署,柳州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工作,要在明年1月20日前全部完成;


二是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机构,地方监察委员会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惩治腐败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三是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通过设立监察委员会整合监察局和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力量,解决职能交叉和重叠的问题;


四是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覆盖,扩大监察范围,对党和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人员的全面监督。


根据相关规定,监察委员会主要有三项职能:

一是维护宪法、法律法规的权威;

二是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三是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


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法律授权决定,授予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12项调查措施,即: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对需要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的,应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按照规定交由有关机关执行。要全面试行各种调查措施,重点探索以留置取代“两规”措施。

值班编委丨李旭东

     值班主任丨杨建林

值班编辑丨 郎清雪

出品丨南国今报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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