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涉嫌受贿117万元,柳州市交通学校原校长冯明源出庭受审

南国今报 2019-11-08


       2019年4月1日上午,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柳州市交通学校原党总支副书记、校长冯明源涉嫌犯受贿罪一案。柳南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冯明源及其辩护人,证人李某到庭参加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冯明源利用其担任柳州市交通学校校长职务便利,为李某、柳州市某针织厂等5个单位和个人,在学校基地建设、设备采购、校服生产订购、学生保险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 117.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冯明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冯明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冯明源进行了最后陈述。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在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该案已于2019年3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合议庭认为证人李某的证言对本案的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必须出庭作证,遂休庭。在通知证人李某后,该案于2019年4月1日恢复审理。



 戳这里 戳这里  关注我们!

↓↓↓




来源 | 柳州政法

值班编辑丨黄振瑛

值班主任丨刘   山

值班总编丨朱凌云

出品 | 南国今报新媒体中心


◆◆精彩推荐◆◆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