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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心!柳州一家长给孩子报读培训班后,遭遇各种折腾,交钱容易退钱难?

今报记者 南国今报 2019-11-14


柳州市民陆女士花了1.5万余元给上初三的儿子上培训班,因为培训学校换老师等问题,她提出退剩下的课时费。可直到儿子中考完,这费用迟迟未退。遇到这样的烦心事,7月1日,她向南国今报官方微信公众号求助。



培训学校换地点又换老师


2018年12月,陆女士在潭中东路华信国际北京聚能教育柳州分校,给初三的儿子报了英语、数学培训班,共计122个课时,费用为15860元。听说这里都是名师上课,所以陆女士也舍得花钱。


今年4月,培训学校的老师告知,因消防问题,学校要搬到东环大道金色世纪小区。“不管学校搬到哪里,只要老师好,我都愿意给孩子上。”陆女士说,当她来到新的上课地点,才发现培训学校换了名字,变成“未来教育”,而与之前的门店相比,新的场所也小了很多。



更令陆女士想不到的的是,刚来新的地方上第一节课,英语老师就说以后不上了。培训学校曾承诺,在中考之前,都不会给孩子换老师。如今却不得不换。中途换老师,她认为不妥,不想再让孩子上英语课,培训学校也同意退剩余的课时费。但是数学培训课,依旧上。


到了6月初,培训学校突然说数学老师生病,又要换老师。陆女士再次提出退款,培训学校也同意了。


说好了退款,可陆女士迟迟没有拿到剩余的课时费。6月中旬,她拨打了12315投诉。经过城中区河东市场监督管理所沟通,培训学校与陆女士商定,自行协商解决。可到了7月1日,陆女士依旧没有拿到退款,于是她再次拨打12315,并向南国今报官方微信公众号求助。
 

最好签合同约定退款方式


“电话、微信联系了好多次,都是各种推脱。”陆女士说,她此前看到新闻,一些商家频频换老师或者教练,又换地点,很可能有“关门”的风险。


7月2日下午,河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约了陆女士与培训学校的出纳苏女士一起到所里进行协商,记者也一起来到现场。


苏女士说,培训学校总部在北京,需要退款要走流程,她也是第一次接到河东市场监督管理所的电话,才得知陆女士要退款。按照规定,退款要到7月下旬。


经过核算,陆女士给儿子报的培训班,还剩下43个课时,共计5590元。经过调解,苏女士先垫付了剩余的课时费,当场通过手机转到了陆女士的银行账户。



陆女士提前支付费用给孩子上培训课,属于预付式消费。按照广西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义务或者退回预付款。也就是说,陆女士有权利要求退款。但是,她的手中除了交款的收据,没有任何其他证据。


她也提醒市民,在让孩子参加教育培训时,最好能有文字合同,约定服务的名称、数量、费用等,还要特别注意,争议解决方式、退款方式和民事责任等事项,切不可只听商家的口头承诺。否则,一旦遇到消费纠纷,空口无凭,维权困难重重。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廖艳明

值班编辑丨邓   闯  王   剑

值班主任丨何继权

值班总编丨唐   智

出品 | 南国今报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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