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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柳州市450位驾驶人被要求注销驾驶证,因为这些原因

南国今报 2019-11-07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对全市驾驶人进行严格管理,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2012】35号)要求,2012年8月至今存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存在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情形,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请以下驾驶人30日内到车管部门申请注销驾驶证。如逾期办理,车管部门将强制注销其名下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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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小贴士

根据公安部第139号部令的第七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来源 | 柳州交警

值班编辑丨邓   闯

值班主任丨杨建林

值班总编丨陶海华

出品 | 南国今报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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