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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立案调查!玉林一患者确诊前隐瞒疫区接触史,还擅自与他人接触!

南国今报 2020-08-29

    



2月1日,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薛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玉林市福绵籍居民薛某某(男,1979年出生),于1月15日在外出旅游时出现低热,返回玉林后,到相关医院就诊过程中,隐瞒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且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预防、控制措施,在没有采取足够防护措施情况下擅自与他人接触,导致其感染的新型冠状病毒存在传播的严重危险。


1月31日,薛某某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


薛某某明知自己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仍然在公共场所及其他地方活动,放任向不特定人员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相关规定,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于2月1日对薛某某立案侦查,并采取相关措施。


据了解,薛某某已被隔离收治,目前病情稳定。


警方提醒:

疫情当前

大家要切实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大众的

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

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 | 南国早报 玉林市公安局网络综合

值班编辑丨王   韬

值班主任丨伍   蹈

值班总编丨陶海华

出品 | 南国今报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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