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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关注!2月7日起,柳州全市各学校师生应连续居家观察,至少14天

南国今报 2020-08-29

2月5日,柳州市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落实开学前师生居家观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落实开学前师生居家观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局属学校:


为贯彻2020年2月1日自治区教育厅“全区教育系统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开学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师生返校前需自觉居家观察14天并记录健康状况,严禁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师生返校”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学前师生居家观察工作要求如下:

一、自2020年2月7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应自觉实行连续居家观察至少14天。各学校(幼儿园)应将此要求,通过各种有效途径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及学生家长,确保全体及时知晓并配合落实。外市返乡探亲等目前尚未返柳的师生员工,要在当地实行居家观察,无需回柳。
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采取班主任包班、学校专人负责的措施,通过电话、班级群、教工群等方式,了解各班学生、教职员工身体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每天下午5点前如实填写完成《学生(教职工)自觉居家观察健康状况表》。该表作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过程性材料,需存档备查。
每天询问过程中,如发现师生员工存在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或为疑似、确诊病例等情况的,填报人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学校主要负责人通报,各校要按规定进行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绝不允许迟报、漏报、瞒报。
三、我市春季学期具体开学时间,市教育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市总指挥部的决定统一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做好统筹,合理轮替假期期间到校值守的教职工,要加强督促检查,注重做好市外师生在当地居家观察、返校途中防护等事项的督促提醒,确保所有师生员工返岗、返校前,都做到连续居家观察至少14天,并身体健康。



请全市广大师生自觉配合做好居家观察,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来源 | 柳州教育

值班编辑丨邓   闯

值班主任丨刘   山

值班总编丨陶海华

出品 | 南国今报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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