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广西为符合条件的零售、餐饮企业,给予购买口罩费用补助
3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商务厅了解到,近日,自治区商务厅印发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零售和餐饮业平稳运行十条措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密切关系居民生活的零售和餐饮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经营,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和保障,促进商贸服务业平稳运行。
1.落实限额以上企业复工情况统计日报制度,对因受疫情影响全面复工面临困难的限额以上零售、餐饮企业,领导干部要挂点联系,实行“一企一策”精准扶持,协助企业解决复工遇到的用工、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市场开拓等实际困难,推动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经营。
2.将零售、餐饮企业防疫物资需求列入自治区统筹调配,分批下拨。各设区市要优先给予限额以上零售、餐饮企业安排一次性口罩、体温测量仪、消毒用品等必备防护物资。
3.对全区限额以上零售、餐饮企业2020年2月至3月购买一次性口罩的费用,给予相应的补助。
4.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零售、餐饮企业融资支持,对已获得金融机构融资商贸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可予以延期或续贷,并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5.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零售、餐饮企业,2020年1月1日—6月30日新增贷款给予每户不超过200万元贷款半年财政贴息。
6.鼓励超市、餐饮企业开展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配送。对采取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配送方式开展经营的限额以上超市、餐饮企业,2020年2月至3月支付给第三方平台的配送费给予相应的补助,对超市、餐饮企业每户给予相应的补助。
7.开展“安心团餐+定点供应”,组织团餐供需对接,在严格执行防控防疫工作前提下,支持餐饮企业向复工企业提供用餐供配服务,减轻企业压力。
8.鼓励餐饮企业和零售企业开展“共享员工”行动,推动餐饮企业员工利用歇业赋闲时间,就近到大中型超市门店兼职,解决商超企业用工紧张问题。
9.指导城市商业综合体、步行街管理机构在落实“十严格”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统筹协调各类商户有序复工营业;超前谋划、合理安排,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组织形式多样促消费活动,充分释放被疫情抑制的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快速回补。
10.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社区便利店提供集采集配、供应链融资、先供货后付款等服务,支持社区便利店通过网络营销拓展“社区团购+集中配送”、快递代收、便民信息共享等业务,满足“足不出社区”居民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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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限额以上企业?
我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对纳入定期统计报表范围的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以及住宿餐饮企业的销售(营业)额及从业人员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为:
(1)批发业(包括外贸企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包括2000万元,下同);
(2)零售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500万元以上;
(3)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
(4)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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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宁晚报
值班编辑丨黄振瑛
值班主任丨伍 蹈
值班编委丨朱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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