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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因为它,柳州7天内213人违法!继续查!

南国今报 2021-01-01


交通安全关系着每一个人的生活,

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





夏季天气炎热,饮酒聚餐场合增多,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遏制酒驾醉驾上升势头,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上级公安交管部门要求,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6月8日至15日,行动期间,柳州市各城区、县大队、高速公路柳宜大队、北部生态新区大队及机动大队科学安排警力、错时错峰,对餐饮娱乐场所、地摊夜市、乡村道路等重点路段加强执法管控,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统一行动柳州交警共出动警力415人次,警车175辆次 ,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涉嫌酒驾醉驾违法行为213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337起。





适度放松有益身心健康,

但是聚餐饮酒之后,

一定要坚决杜绝酒驾醉驾。

生命不可儿戏,

喝酒切勿开车,

酒精对人产生的影响你都知道吗?


喝酒后对人体产生的影响


1、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2、运动反射神经迟钝:


醉酒的司机作出反应的时间比正常的状态下慢,如果碰上突发的情况,会直接产生严重后果。


3、触觉能力降低:


人的手与脚的触觉会因酒精麻醉作用而降低,故醉酒的驾驶员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4、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5、使驾车心态改变:


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做出平时不会去做的事。


6、易疲劳:


饮酒后由于酒精的作用,人们易出现肝昏迷的现象,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使驾驶人出现疲劳感,进而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不少驾驶人对酒后驾驶上路

存在一些误区以及抱有侥幸心理,

今妹来给大家科普一下

驾驶人对酒后驾驶的认识误区。


1、我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

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酒量好,少喝点再开车上路没什么问题。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有些人饮酒后自我感觉意识仍旧清醒,但是酒精已经在其身体产生了作用,当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时便已达到酒驾标准。


2、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以为酒后驾驶摩托车,并不算酒后驾驶,只有驾驶汽车才算。实际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样具有危害性,存在巨大隐患。


3、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中午饮酒了,晚上开车或者晚上饮酒,第二天早上开车,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都有可能构成酒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喝酒间隔一段时间之后,虽然自我感觉清醒,但是体内还会存留酒精。



4、酒后多喝水就能稀释酒精含量


有些驾驶人酒后遇到交警检查,会选择喝水、吃口香糖等方式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柳州交警提醒

饮酒驾驶会给道路交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酒驾的后果谁都无法预估,有人因此丢掉工作、有人因此失去自由、也有人因此家庭破碎甚至失去生命。


酒驾、醉驾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不论在何时、何处,各位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柳州交警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查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为大家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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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柳州交警值班编辑丨卢方诗

值班主任丨刘   山

值班总编丨陶海华

出品 | 南国今报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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