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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情反弹!柳州发文:必要时限制聚集性活动,公共场所仍需测体温

南国今报 2021-01-01


针对近期部分地区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特别是北京市发生农贸市场聚集性疫情,为贯彻中央、自治区有关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6月16日,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了《关于查漏洞补短板防反弹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做好当前疫情工作的三项措施:


一、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完善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


(一)健全及时发现机制继续落实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病例监测,压实“前哨”责任,提高病例发现的及时性和敏感性。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卫健、民政、教育、公安、司法、人社、商务、交通、海关、边检、疾控等部门机构责任,对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管场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实行“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愿检尽检”。


(二)健全快速处置机制。继续加强发热病例监测和传染病网络直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各级疾控机构全天候动态监测疫情,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要及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对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全面终末消毒。


(三)健全精准管控机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继续加强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四)健全有效救治机制。继续保留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备足留观床位,保留市级专家组建制,保持工作梯队编组。坚持“四集中”原则,加强中西医结合治疗,及时有效全面收治轻症患者,减少向重症转化;对重症患者实施多学科救治,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治愈出院后,按照有关规定继续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二、科学分类精准施策,落实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措施


(一)做好重点场所防控。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要按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落实体温检测、亮绿码通行、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公共卫生和公共秩序维护等防控措施;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视情况适当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各主办单位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有序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


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海鲜市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防控工作,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运积存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对操作台面、下水道、运输车辆等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定期对上述场所以及大型超市、餐饮场所、学校及医疗机构等集体食堂的冷冻生鲜食品加工、存储场所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等开展环境风险监测调查,增加消毒杀菌频次,落实物资转运防疫措施,严格相关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管理,坚决防止疫情由物到人的传播扩散,切实降低通过物流运输传播新冠病毒的风险。


(二)加强重点机构防控。继续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管场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及时优化调整与疫情形势不相适应的防控措施,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确保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营。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三)强化重点人群防控。继续加强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的指导,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四)狠抓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继续加强院内感染防控,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完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推广在线咨询、分时段预约诊疗等服务。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执行“四类人员”管理要求,加强患者收入院管理,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制度。继续按有关标准落实医务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医务人员对现有新冠肺炎防控方案、诊疗方案和医院感控等内容的培训。


(五)夯实学校疫情防控举措。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363号)等文件精神,继续严格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和风险排查工作,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继续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家庭责任,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或患有季节性传染病师生应进行居家隔离、治疗,避免带病出勤。实行严格的出入管理,非本校教职员工和学校工作生活必需的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建立完善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之间的“绿色通道”和疫情快速联动响应处置机制。关注学生思想动态,细致耐心做好人文关怀。提前谋划做好中考、高考期间有关疫情防控工作。


(六)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措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准确掌握职(员)工情况特别是来自高、中风险地区及境外人员的流动情况,落实好外出离柳特别是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报告、报备制度,强化员工健康管理,督促落实个人防护要求,返柳后,要按规定落实有关防控措施要求。要进一步改善工作生活场所卫生条件,重点做好公共区域、重点部位的日常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等工作。做好应急防护物资储备,细化应急预案。


(七)持续守牢基层防线。依托社区、村屯等基层防控网格,完善群防群控机制,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依托龙城市民云APP等大数据信息平台,及时督促引导境外和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返柳来柳人员等重点人群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严格做好有关人员排查登记、健康监测、信息上报、居家隔离服务日常防控工作,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近期要重点做好5月30日以来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流出人员的追踪管理,确保排查管控不漏一人。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常态化防控工作能力


(一)提升检测能力。各县区疾控机构、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加强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务必在6月30日前建设完成具备生物安全二级标准、能够开展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的PCR 实验室。要加快实验室备案登记,加强实验室人员配备,加强培训和指导,每个实验室至少要有2 名具备资质的检测人员。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区要按照要求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疾控大培训”活动,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队后备力量建设。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技能。


(三)夯实物资储备。各县区要设立医疗防护物资应急储备库,建立医疗防护物资需求定期报送制度以及物资紧缺异常情况即报制度,确保各物资使用单位储备数量不少于日常防控的10 日需求量。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区要开展常态化疫情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意识,自觉履行防控责任义务,坚持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防控工作。普及科学佩戴口罩知识,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普及通风消毒知识,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场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通风消毒等卫生措施。引导公众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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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健康柳州值班编辑丨苏志翔

值班主任丨刘   山

值班总编丨陶海华

出品 | 南国今报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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